近來與人討論到271與272的關係,以此為例:甲故意殺害其父乙。
小的以補習班所教授者來做為解題的起手式:
例一A:
甲有272主觀構成要件以及客觀構成要件,且無阻卻違法事由以及阻卻罪責事由;所以成立。
但是也有看到另外一個說法:(另一補習班的想法)
例一B:
構成要件:乙死亡,客觀構成要件該當,且甲有殺人之故意,主觀構成要件該當。因此甲該當271普通殺人罪之構成要件。
無阻卻違法事由。
罪責:甲認識到乙為其父,而決意殺之,具有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罪責故意。具備罪責。
之所以會引出這個問題是因為,如果換個方式讓這個題目變成「客體錯誤」就會發現其「奧妙之處」:甲誤乙父為仇人而殺之
例二A:
構成要件:乙死亡,客觀構成要件該當;甲有"普通殺人罪之故意"。甲該當普通殺人罪之構成要件。
違法性:無阻卻違法事由。
罪責:甲未認識到乙是其父,不具有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故意。欠缺罪責故意,僅成立271條第一項普通殺人罪。
小的以為以例二來解決等價客體錯誤,邏輯通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