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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eyln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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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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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健保
二者都是强制保险

也都有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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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识字!!!数目字我只会数到3,注音符号我只会ㄅㄆㄇ,英文我会ABC,我念的识字班只有甲乙丙班,我目不识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宽频通讯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19 22:25 |
sudehui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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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都是强制保险
也都有疾病给付的部分,但只能择一
那,为什么要重复加保?

个人想法:
保险,可分为要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内容三方面来讨论:

一、要保人:
(1)劳保之要保人为劳工保险局,而缴费人为雇员10%、雇主70%、政府20%(大约之比例,可依被保险人之种类而稍有不同)
(2)健保之要保人为中央健保局,而缴费人为人民自付30%、政府70%

二、被保险人:
(1)劳保之被保险人,从事某种行业之人!
(2)健康之被保险人,具中华民国国藉之人!

三、保险内容
(1)劳保之保险内容:包括普通与职灾保险,分为生育、老年、疾病、死亡、失能、伤病、医疗等!
(2)健保之保险内容:主要以生育、疾病、伤害!

从以上内容,不知看到差异性!

所谓社会保险,乃以未发生事故之人的缴费拿来给发生事故的人做补偿!如果您是立法者,为什么要同时重复加保此二种保险呢?

个人的观点,从被保险人之身份、政府补助的立场、保险的范围与给付之内容,都会影响保险的种类,

因此,从人口比例与发生事故的机率来看,劳工发生事故常会造成家人的重担,故保险范围最广;而一般人民,通常只要发生重大疾病,即会造成全家陷入经济困境,故保险范围仅于伤病!(生育是因台湾生育率己低于1%)

当然,只以个人的角度来看,一定无法理解为何要重复加保!但从政府的角度看,一定还有一些未全面照顾到的地方,只能就目前最急迫、最需要的方面来保障!


「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4-20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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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是政策规定!!!

多谢!


我不识字!!!数目字我只会数到3,注音符号我只会ㄅㄆㄇ,英文我会ABC,我念的识字班只有甲乙丙班,我目不识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宽频通讯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20 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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