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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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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緒行政懲戒
  A 行政長官依公務員懲戒法所為的懲戒,其性質為?
(A) 行政懲戒 (B) 立法懲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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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1-14 21:40 |
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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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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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行政長官依公務員懲戒法所為的懲戒,其性質為?
(A) 行政懲戒 (B) 立法懲戒 (C) 司法懲戒 (D) 軍事懲戒

懲戒處分(一、撤職。二、休職。三、降級。四、減俸。五、記過。六、申誡)
是因為是 "行政處分"所以算行政嗎 ?→應是算行政內部的管理,即行政機關內的懲戒!

請問司法懲戒是指蛇麼 ? →指依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所屬司法院)所做的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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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台固 | Posted:2011-01-15 16:01 |
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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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所屬司法院)所做的懲戒 有哪些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1-16 00:48 |
遊牧民族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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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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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公懲會就是做撤、休、降、減、記、申,
只不過其中九職等以下的公務員的記過、申誡,
主管長官可以不需送公懲會就自行作成,
另外要說明的是-
主管長官對九職等以下公務員記過申誡,
但懲處也有記過、申誡,這也不大一樣,
兩者的依據不同(公懲法跟公務人員考績法);
若依據公懲法所為之記過,
一年內不得晉升調,
但是依考績法所為之記過是無此限制;依公懲法所為之記過,
記錄會永遠存在,且無功過相抵,
但若是依考績法所為之記過,僅為年終考績扣三分,且當年內是可以功過相抵。
這點很重要。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1-16 01:03 |
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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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樓上2位說法

請問 是不是根本沒有 "司法懲戒" 這個東西 ?
因為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做的 懲戒處分(一、撤職。二、休職。三、降級。四、減俸。五、記過。六、申誡)   是屬於 行政內部的管理,即行政機關內的懲戒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1-16 13:02 |
遊牧民族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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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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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司法懲戒」這東西,
因為公懲會的議決相當於"法院判決",
簡單的講,
就是一般人犯罪是由法院判,
而公務員是由公懲會判,
另外,牽涉的也不見得是行政內部的管理,
其開始也不一定是主管長官,
依據公懲法第二條相關規定,
像違法、廢弛職務等失職行為都應受懲戒,
所以當公務員有違法情事,
監察院知道了可以主動彈劾送公務員並移送公懲會,
不一定要主管長官的同意。
只是九職等以下的記過申誡,
因為是小官小罪,
就給你們機關自己決定就好,
不一定要送公懲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1-16 16:50 |
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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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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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憲法及行政法可能要再仔細思考!

就個人所知:
就權力分立原則,法律的執行,除了行政機關可「依法行政」外,司法機關亦可「依法審判」!

所以,同樣的公務員懲戒法第九條,行政長官可以依法進行懲戒(針對九職等以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亦可依法審判(九職等以上)!

故行政長官依法進行的懲戒為行政懲戒;而公懲會所依法進行的懲戒為司法懲戒!

當然,依權力分立原則,憲法賦予行政機關除了懲戒權外,還包括懲處權(即依公務員考績法之懲處)!


公務員懲戒法:第九條(懲戒處分之種類)
第1項: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左:   
一、撤職。   
二、休職。   
三、降級。   
四、減俸。   
五、記過。   
六、申誡。   
第2項: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處分於政務官不適用之。   
第3項: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得逕由主管長官行之。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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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1-17 13:13 |
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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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了 ~重點在 誰做處分   行政長官 or   公懲會   謝謝大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1-18 07:14 |
yui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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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行政懲處涉及兩種處分:管理關係與身分關係。管理關係就是指申誡與記過,身分關係就是免職,不過此免職處分主管還必須交付銓敘機關核定。

還有救濟方面,涉及管理關係的懲處的救濟,採申訴(主管機關)再申訴(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訓會));身分關係(免職)的救濟採復審(保訓會)ˋ高等行政法院ˋ最高行政法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1-01-24 19:22 |
yui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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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10職等以上是由監察院彈劾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1-01-24 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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