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kad716
|
分享:
▲
代理人違反禁止代理規定之法律行為,其效力如何? 民法第106條禁止雙方代理,代理人違反時,所為之法律行為為效力未定,須得 本人承認始生效力。
締約上過失,當事人之損害賠償責任範圍為何? 參照民法第245條之1立法理由,當事人未訂立契約進行準備及協商 處於"相互信賴"特殊關係...,故損害賠償範圍為 C 信賴利益
甲向乙訂購羊奶,約定乙每天早上送羊奶3 瓶到甲的住處。甲與乙訂立的契約為何? 甲乙二人經意思合致,買賣契約成立(§345),題旨言明乙須"每天早上"送羊奶3瓶於甲, 故為"繼續性"契約
甲為17歲,因飆車爭執與乙一起砍傷行人丙。甲與乙對丙應負何種賠償責任? 按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甲與乙,負連帶責任。另外甲未成年(17歲),與其法定代理 人有民法第187條連帶責任。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財富:2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