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137 個閱讀者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met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法緒]地方組織層級??
想請問一下大大們!!
"現在"台灣的地方組織層級:直轄市(我知道是五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30 14:21 |
misasa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中華民國底下的台灣省部分是五都沒錯,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台南.台中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30 19:48 |
skybox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直轄市
地方自治團體,直接隸屬於行政院,
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市以下分設區,區以下設里,里之下設有鄰。
1.臺北市
2.高雄市
(年底12月25日時改為五都
新增
新北市
台中市
台南市)

準用直轄市規定
地方自治團體,縣人口達200萬人以上,在未升格為直轄市前,準用直轄市規定。
目前僅台北縣準用直轄市規定。
準直轄市下設有鄉、鎮、市,鄉下設有村,鎮、市下設有里,村里下設有鄰。
台北縣
(年底就沒了)


精省前曾隸於省政府,現今則視業務,分受行政院各部會駐中部辦公室,或區域聯合服務中心管轄,
縣以下分設有鄉、鎮、縣轄市。
鄉以下設有村,
鎮、縣轄市下設有里。
村里之下設有鄰。
1.臺北縣 (年底升格)
2.桃園縣
3.新竹縣
4.苗栗縣
5.臺中縣 (年底與台中市合併升格)
6.彰化縣
7.南投縣
8.雲林縣
9.嘉義縣
10.臺南縣 (年底與台南市合併升格)
11.高雄縣 (年底與高雄市合併)
12.屏東縣
13.宜蘭縣
14.花蓮縣
15.臺東縣
16.澎湖縣
(年底合併後剩13縣)
(第14縣是連江縣+3市=17)(五都17縣)



舊稱「省轄市」,精省前曾隸於省政府,現今則視業務,分受行政院各部會駐中部辦公室,
或區域聯合服務中心管轄,
人口聚居達50萬人以上未滿125萬人,且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地區得設市。
市以下分設區,區以下設里,里之下設有鄰。
1.基隆市
2.新竹市
3.臺中市 (年底與台中縣合併升格)
4.嘉義市
5.臺南市 (年底與台南縣合併升格)
(年底合併後剩3市)

鄉鎮市區
鄉、鎮、市(縣轄市)、區,是四種行政區劃位階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區劃名詞,
鄉以內之編組為村;鎮、縣轄市及區以內之編組為里。
其中鄉、鎮、市為縣下之一級劃分,區則為省轄市或直轄市下之一級劃分,
由於直轄市位階比縣或省轄市高一階, 因此其下之區,位階亦高於鄉、鎮、縣轄市及省轄市之區。
不過因為區(包括直轄市下之區及省轄市下之區)並非地方自治團體(無法人地位),
而鄉、鎮、省轄市則是地方自治團體, 有自己的首長選舉、議會、自治財源等,
因此雖然直轄市的區與其他不同, 但在民眾的生活上,兩者位階差異的影響並不是很大,
因此,仍常將鄉鎮市區並列。

縣轄市:包含以下32 個縣轄市.
臺北縣:板橋市、三重市、中和市、永和市、新莊市、新店市、樹林市、 汐止市、土城市、蘆洲市
桃園縣:桃園市、中壢市、平鎮市、八德市
新竹縣:竹北市
苗栗縣:苗栗市
臺中縣:豐原市、太平市、大里市
彰化縣:彰化市
南投縣:南投市
雲林縣:斗六市
嘉義縣:太保市、朴子市
臺南縣:新營市、永康市
高雄縣:鳳山市
屏東縣:屏東市
臺東縣:臺東市
花蓮縣:花蓮市
宜蘭縣:宜蘭市
澎湖縣:馬公市
(年底剩16縣轄市)


[ 此文章被skybox在2010-05-30 21:05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30 20:42 |
amet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大大的指導~~現在了解了!!謝謝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0-06-01 09:3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58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