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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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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題
d甲授與代理權予乙,則下列?述何者正確? (A)除另有規定外,非經乙同意,甲不得撤回乙之代理權 (B)乙為限制行為能力者,乙之代理行為,對甲不生效力 (C)乙之代理行為,有利於甲時,甲取得其利益;但不利於甲時,甲得否認之
 (D)甲撤回乙之代理權時,得以之對抗惡意之第三人

 
請問d        第 107 條   代理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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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annie2009在2010-05-15 20:28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15 20:01 |
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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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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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甲授與代理權予乙,則下列?述何者正確? (A)除另有規定外,非經乙同意,甲不得撤回乙之代理權 (B)乙為限制行為能力者,乙之代理行為,對甲不生效力 (C)乙之代理行為,有利於甲時,甲取得其利益;但不利於甲時,甲得否認之
(D)甲撤回乙之代理權時,得以之對抗惡意之第三人


請問d     第 107 條   代理權之限制及撤回,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但第三人因過失而不知其事實者,不在此限。
後面但書   表示可對抗的是 "第三人因過失而"不知"其事實者,不在此限"

個人想法:
所謂惡意與善意之區別,在於是否具有誠信原則(民法第148條第2項),民法之黃金定義!

就惡意的定義來看,可以刑法第13條之故意論(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論)!

因代理權之限制及撤回,須有其一定之條件,當事人始能為之!故須立法明文具有「善意」之條件,始成為之!此為表見代理之效力成立要件!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2010-05-15 2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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