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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ai0913 于 2010-04-23 13:13 发表的 : 个人认为仅成立一个321之接续犯 如果要成立诈欺、 1.个人认为管理员应要持有钥匙 2.因被欺骗,而有交付钥匙之行为 3.再依v大所提的学说 好像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