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民法]請問法律行為_有效、得撤銷、無效、效力未定的差別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570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飛上青天
級別:
小人物
x1
x72
分享:
▼
x
0
[民法]請問法律行為_有效、得撤銷、無效、效力未定的差別
Q共有人之一未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將共有物全部處分,效力為何?
Q受託人未得寄託人同意,使第三人使用寄託物,效力為何?
Q受任人未得委任人同意,使第三人代為處理事務,效力為何?
Q承租人未得出租人承諾,將租賃物(非房屋)轉租於第三人,效力為何?
Q借貸之借用人未得貸與人同意,使第三人使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飛上青天在2010-01-23 20:07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1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1-20 23:40 |
飛上青天
級別:
小人物
x1
x72
分享:
▲
▼
對不起喔
是不是題目不清楚
所以都沒人回呢?
因為這是我在讀法條時
自己想到的問題
答案選項也是自己創的
所以不是從考古題上找的
因此沒正確答案
除了第一個問題__共有物用無權處分觀念解的答案是效力未定
其他我真的不知道答案是什麼
(因為我的盲點是如何分辨......
)
如果題意不清或選項有問題不知如何選擇
請提出一起討論
因為真的搞不懂
有請大家幫忙
x
0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1-22 16:38 |
sudehui
級別:
初露鋒芒
x1
x398
分享:
▲
▼
以下為個人見解(因法典不在身邊)
Q共有人之一未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將共有物全部處分,效力為何?
共有819___共有物處分......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故若未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所為之共有處分,無效!
Q受託人未得寄託人同意,使第三人使用寄託物,效力為何?
受託人無權使用或處分寄託物;寄託人對寄託物,負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當受託人未得寄託人同意,使第三人使用寄託物,則負損害賠償責任。
Q受任人未得委任人同意,使第三人代為處理事務,效力為何?
此乃無權代理授權,而無權代理屬於效力未定,經本人同意,始生效力。
Q承租人未得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非房屋)轉租於第三人,效力為何?
民法443(轉租之效力(一))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
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承租人未得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非房屋)轉租於第三人,效力為何?此問題有瑕疵,因租賃契約可為書面或口頭(一年以下),依民法第443條之規定,承租人非經「承諾」(此為口頭之意思表示),不得轉租。然若「無反對」之約定(可為口頭或書面),得轉租!
所以,您覺得問題所問之「同意」,是指同意不得轉租或得轉租?答案自然有所不同!
Q借貸之借用人未得貸與人同意,使第三人使用借用物,效力為何?
民468:借用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借用物。
當借用人未得貸與同意,使第三人使用借用物,負損害賠償責任!
您的問題,應是問「當事人雙方之債權行為,若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時,則應負何種責任?債權人應如何請求賠償?」與有效、無效、得撤銷、效力未定並無密切關係!
因民法上之有名債權行為就列舉25種,其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的認定皆不盡相同,最好查書較為保險!
其中,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x
2
[2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
2010-01-22 16:56 |
潔西卡
級別:
小人物
x14
x143
分享:
▲
▼
法律行為之效力可分為無效、得撤銷、及效力未定,三者之間差異說明如下:
一.無效之法律行為,指法律行為當然、自始、確定的不發生效力。如民法第71條。
二.得撤銷的法律行為,指法律行為於成立時雖已發生效力,然卻因某些瑕疵而產生一個撤銷權,
若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該法律行為效力會溯及歸於消滅。如民法第92條。
三.效力未定之法律行為,指法律行為處於一浮動狀態,須經第三人事前同意(允許,如民法第77條)
或事後同意(承認,如民法第79條)始發生確定之法律效力。即法律行為以第三人同意為其生效要件。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有夢想而不起而行,永遠只是空想,積極行動才是將夢想實現之正道
x
2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1-22 20:39 |
sudehui
級別:
初露鋒芒
x1
x398
分享:
▲
▼
不查書,還真的有遺漏的地方,針對下題,真的是超複雜的,因包括債權契約與物權契約二種,通常債權契大約為有效、無效、效力未定、得撤銷等四種,而物權契約只有二種:有效與無效!
另外,還有動產與不動產之區別!
Q共有人之一未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將共有物全部處分,效力為何?簡單將此題加入代名詞,即「共有人甲之一未得其他乙、丙共有人之同意,將共有物全部處分讓與丁,處分行為(單就物權契約)效力為何?」(暫不討論債權行為)
分析如下,
一、動產之處分行為
依民法第801條之善意受讓,即使讓與人無權讓與,受讓人仍取得所有權!故甲、丁之讓與處分行為,有效!
二、不動產之處分行為
依土地法34-1之內容,若甲之土地持有比例占共有物一半以上,則甲讓與丁之處分,有效!而乙、丙應得之對價或補償,負連帶清償責任!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x
1
[4 樓]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
2010-01-22 23:25 |
飛上青天
級別:
小人物
x1
x72
分享:
▲
▼
謝謝大大的回答
但我還是搞不懂
感謝潔西卡大大作名詞解釋
不過仍無法解釋我心中的疑惑耶
我的問題是
是可否從條文直接觀察其效力
Q:『因為效力未定是得同意後始生效力,那法條上的『同意』『承諾』是否為效力未定生效的條件?』
也謝謝sudehui大的回答
第三篇有部份解釋了我的疑惑
不過您說:
『您的問題,應是問「當事人雙方之債權行為,若債務人有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時,則應負何種責任?債權人應如何請求賠償?」與有效、無效、得撤銷、效力未定並無密切關係!』
我並非想問行為與責任的關係
而是
該行為的效力
如何
例如共有物的『處分』行為
未得他共有人同意
,效力為『效力未定』
又大大說的受任人
未得委任人同意
,『使第三人代為處理事務』,該行為乃無權代理授權屬於『效力未定』
我表達能力很差
不知道大大們是否瞭解
[ 此文章被飛上青天在2010-01-23 20:12重新編輯 ]
x
0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1-23 20:05 |
sudehui
級別:
初露鋒芒
x1
x398
分享:
▲
以下考題,讓您參考;看看回答的內容是否能理理!
B一、甲將乙暫時寄放在其住處的畫作一幅,未經乙之同意,出賣給丙,甲丙間所締結的買賣契約:
A、無效 B、有效 C、若丙不知情才有效 D、乙同意才有效
答:這一題在考的重點是『出賣他人之物』,所以買賣契約有效且物權移轉,亦有效(民801之善意受讓)!
D二、乙無代理權,卻以甲之代理人的名義與丙締結契約,則該契約之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答:這一題考的重點在無權代理,乙是無權代理人卻以甲之代理人名義與丙締結買賣契約,如經甲之同意買賣契約則對甲生效力。法條依據:民法第170條
D三、甲擅以乙之代理人名義與善意之丙締結契約買受乙所有之物,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買賣契約於乙承認時起發生效力
B、買賣契約於乙拒絕時起失其效力
C、買賣契約自始不發生效力
D、丙得於乙確答是否承認前,撒回其法律行為
ANS:D
答:這一題考的是無權代理相對人之撤回權,請參民法第171條。甲可能為無權代理,亦可能為表見代理。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x
1
[6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
2010-01-25 13:59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778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