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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間接正犯之錯誤

關於間接正犯中,利用不知情之被利用人犯罪,被利用人途中知情產生故意,利用人該如何處置?
Ex.酒吧老闆甲欲殺酒客乙,叫不知情之陪酒妹乙端事先摻了毒的紅酒給丙,乙途中發現酒色有異,知悉老闆甲之計畫,但因厭惡乙平常愛對其上下其手,故仍作不知情地端酒給丙,丙一飲而斃命。請問甲該當何罪?

印象中,書上是寫兩種版本:
1.認為此屬「因果關係之輕微錯誤」,無須理會,故仍論間接正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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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03 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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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2人皆結為殺人既遂罪之單獨正犯

1.甲無法支配以.但可以支配犯罪流程
2.乙明知甲欲殺丙.案助甲端酒於丙.以犯罪支配論
及實務95-22刑議.乙是正犯
3.乙之行為沒有逾越甲所創造之風險
4.甲亦不僅是無支配犯罪之教唆犯
5.兩人無共同行為決議.有共同行為實施.所以不會
是共同正犯
6.所以2人皆為殺人既遂罪單獨正犯

--->以上僅為敝人之淺見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03 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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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於 2010-01-03 11:30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我覺得.2人皆結為殺人既遂罪之單獨正犯

1.甲無法支配以.但可以支配犯罪流程
2.乙明知甲欲殺丙.案助甲端酒於丙.以犯罪支配論
及實務95-22刑議.乙是正犯
3.乙之行為沒有逾越甲所創造之風險
4.甲亦不僅是無支配犯罪之教唆犯
5.兩人無共同行為決議.有共同行為實施.所以不會
是共同正犯
6.所以2人皆為殺人既遂罪單獨正犯

--->以上僅為敝人之淺見 表情


個人見解跟大大不同,小弟以為甲並無法支配犯罪流程。
除非甲知道「即使乙事中知情,乙亦會繼續實行犯罪」,否則,今天把乙換成任何正常的第三人,若知悉甲「借刀殺人」之計,絕對會中斷此行為。準此,甲對於犯罪流程是無支配力才對。

以上,若有錯誤請不吝指證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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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03 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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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輩就採教唆犯吧!
理由:
1.甲有殺丙的既遂故意,然甲是否有教唆乙殺丙的故意呢?
晚輩以為間接正犯有隱含的教唆的故意,
2.基於隱含的教唆的故意,乙也是因為甲的行為,而事後產生殺丙的故意,
所以此時甲對乙並無支配力,
3.基於以上所述,甲成立殺人罪之教唆犯

本來想寫正犯後正犯的.
但可以會和Q大有點相同
所以晚輩只想寫不一樣的
表情 


清如水 廉如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1-03 1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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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ai0913 於 2010-01-03 13:0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那晚輩就採教唆犯吧!
理由:
1.甲有殺丙的既遂故意,然甲是否有教唆乙殺丙的故意呢?
晚輩以為間接正犯有隱含的教唆的故意,
2.基於隱含的教唆的故意,乙也是因為甲的行為,而事後產生殺丙的故意,
所以此時甲對乙並無支配力,
3.基於以上所述,甲成立殺人罪之教唆犯

本來想寫正犯後正犯的.
但可以會和Q大有點相同
所以晚輩只想寫不一樣的
表情 


通說的確是採這樣的解法沒錯......。

不過容小弟提出個人看法:

當甲唆使放任乙將毒酒端給丙時,甲已經屬於「間接正犯之著手」,
然後因乙事中知情,突然變回「教唆犯之著手」!
大大不覺得怪怪的......? 個人是覺得很怪啦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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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03 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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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於 2010-01-03 15:11 發表的: 到引言文



通說的確是採這樣的解法沒錯......。

不過容小弟提出個人看法:

當甲唆使放任乙將毒酒端給丙時,甲已經屬於「間接正犯之著手」,
然後因乙事中知情,突然變回「教唆犯之著手」!
大大不覺得怪怪的......? 個人是覺得很怪啦

不會吧!通說也是和晚輩一樣在胡說嗎?表情

您問的著手問題,
晚輩覺得甲著手時,間接正犯的故意也隱含著教唆的故意
所以晚輩覺得還合符邏輯
其實以前晚輩就覺得利用和教唆沒有什麼不同
且採犯罪支配論的話,甲也是無法去支配乙,
甲以為可以完全支配乙,但事實上卻不能

如果覺得還很怪的話,再多催眠自己幾次,表情


清如水 廉如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1-03 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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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於 2010-01-03 11:47 發表的: 到引言文



個人見解跟大大不同,小弟以為甲並無法支配犯罪流程。
除非甲知道「即使乙事中知情,乙亦會繼續實行犯罪」,否則,今天把乙換成任何正常的第三人,若知悉甲「借刀殺人」之計,絕對會中斷此行為。準此,甲對於犯罪流程是無支配力才對。

以上,若有錯誤請不吝指證
小弟以為甲並無法支配犯罪流程表情

表情 冰大!您這句話是表示甲是教唆犯呀!
間接正犯是可以支配
而教唆犯才是無法支配呀!

表情您催眠過頭了


清如水 廉如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1-03 1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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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ai0913 於 2010-01-03 15:4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小弟以為甲並無法支配犯罪流程表情

表情 冰大!您這句話是表示甲是教唆犯呀!
間接正犯是可以支配
而教唆犯才是無法支配呀!

表情您催眠過頭了


問題點在於,甲是本來有支配力,中途支配力消失,所以我才會認為是正犯的未遂。

而且這裡有一個不好玩的東西,就是著手。
間接正犯的及教唆犯的著手認定方法不同。

假使題目改成,乙事中知情產生故意,仍繼續為行為,惟走到一半時摔倒,酒潑灑到一旁的小貓,聽到哀悽的哀嚎聲及一陣白色煙霧並帶著刺鼻的味道飄起,剛好警察在臨檢,直接把乙帶走。
此時,乙尚未著手,故甲可能是無罪!,抑或只是預備殺人罪之教唆犯。

以上......感謝再度聽小弟我胡扯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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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於 2010-01-03 16:11 發表的: 到引言文



問題點在於,甲是本來有支配力,中途支配力消失,所以我才會認為是正犯的未遂。

而且這裡有一個不好玩的東西,就是著手。
間接正犯的及教唆犯的著手認定方法不同。

假使題目改成,乙事中知情產生故意,仍繼續為行為,惟走到一半時摔倒,酒潑灑到一旁的小貓,聽到哀悽的哀嚎聲及一陣白色煙霧並帶著刺鼻的味道飄起,剛好警察在臨檢,直接把乙帶走。
此時,乙尚未著手,故甲可能是無罪!,抑或只是預備殺人罪之教唆犯。

以上......感謝再度聽小弟我胡扯
那晚輩可能會以"所知所犯"這個爛理由"來做END表情

催眠過頭了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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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1-03 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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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得見解是.該2人都單獨既遂犯.
因問這感覺像.甲乙為朋友.某天甲侵入丙才行竊.乙未告知甲
且於丙才外把風.且甲不知其最佳好友在位把風...

或是甲欲行竊於乙宅.於是勘查乙的一切身分.面貌.外觀.所使用交通工具
.於某天發現在路口有一位丙.告知丙乙宅為甲所有.併告知丙.乙之特性說
乙是慣竊.常偷我家的東西.所以出現時跟我說一聲我要修理他....
--->此斷得知得知甲利用丙幫其把風.
故事繼續....
但事實上丙全然所知乙宅非甲所有.亦知甲欲乙宅才行竊.只是乙丙為仇家
故其本有意幫甲把風....
--->本題給我的感覺就像這個故事

抑或本題適用工具是不適格.得知實務的所知所犯有出現了.抑或罪咦為輕
然學說上的犯罪支配論.僅能支配犯罪之下.故為間接正犯....就算他人知情
如本題所言.乙仍願意有甲所利用.僅甲不知乙知情.亦不失其犯罪支配知意
思支配....

------------->僅上僅為敝人之見解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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