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地制法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497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yamapii49520
級別:
路人甲
x0
x5
分享:
▼
x
0
[求助] 地制法
請問
我國中央各部會之處局單位,直轄市之業務編組名稱,最主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
2009-12-14 08:38 |
kenken8168
級別:
小人物
x0
x85
分享:
▲
以下僅供參考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 十二 條 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內部單位為處、科、組、室、中心,其下得設課、股;所屬二級機關內部單位為科、組、室、課、股,科、室下得設股。但為執行特殊性質業務者,得設廠、場、隊、站。
前項機關為執行業務需要所設派出單位之名稱,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內部輔助單位不得超過六個;所屬二級機關內部輔助單位不得超過五個。
醫院、警察及消防機關,不適用前三項規定。
第 十七 條 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下設科,最多不得超過七個;其所屬一級機關下設科,科之人數達十人以上者,得分股辦事;其所屬二級機關下得設課、股、組、室,最多不得超過八個。
縣(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為執行業務需要所設派出單位之名稱,不適用前項規定。
醫院及警察、消防機關,不受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第 二十 條 鄉(鎮、市)公所內部單位設課、室,其規定如下:
一、鄉(鎮、市)人口未滿五千人者,不得超過六課、室。
二、鄉(鎮、市)人口在五千人以上,未滿一萬人者,不得超過七課、室。
三、鄉(鎮、市)人口在一萬人以上,未滿三萬人者,不得超過八課、室。
四、鄉(鎮、市)人口在三萬人以上,未滿十萬人者,不得超過九課、室。
五、鄉(鎮、市)人口在十萬人以上,未滿十五萬人者,不得超過十課、室。
六、鄉(鎮、市)人口在十五萬人以上,未滿三十萬人者,不得超過十一課、室。
七、鄉(鎮、市)人口在三十萬人以上,未滿五十萬人者,不得超過十二課、室。
八、鄉(鎮、市)人口在五十萬人以上者,不得超過十三課、室。
前項規定,如情形特殊,得不設課、室。
鄉(鎮、市)公所得依業務發展需要,設所屬機關。
[ 此文章被kenken8168在2009-12-15 14:17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答覆
x
1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9-12-15 13:43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678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