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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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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緒]一題~對答案
 C )3269結婚登記之效力為:
(A)擬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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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08 14:45 |
L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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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是修法前的題目

96.5.23修過法

修法前:結婚登記僅具推定效力

但修法後:結婚登記就為生效要件了

所以答案是D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謝謝


﹒°.﹒‧° ﹒°.﹒‧° ‧°☆∴°﹒°.﹒‧°
      ╭~~*╮ (((((   
      /( '-' ) (' .' )﹒
       /■ ..../■  
____________√√ ...√√_______ 
○oo。海水...捉住幸福ㄉ尾巴○oo。
   ○oo。我把遺憾留在昨天
      因為人生總是向前行○oo。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08 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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