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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地制法修正 新縣市長將延任一年
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未來各直轄市議員席次都將因應改制而增加,同時相關配套包括公職人員選舉期程也將一併規範,年底新選出的縣市長將延長一年任期,未來四年只有一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節省資源及社會成本。
未來新改制的直轄市,因應人口及行政區增加,修訂後的市議員席次也將增加,但如與目前兩縣市議員席次相加後比較,席次減少,只有台北市議員席次,從目前的52席增加為63席,台北縣改制後的新北市也將增加為66席。
其他新的直轄市議員席次,台中市63席、台南市57席、高雄市66席。
改制後直轄市,原縣轄的鄉鎮市將改制為區,修正草案中規定得由新任直轄市長進用原鄉鎮市長為區長,並增訂應聘任原鄉鎮市代表為區政諮詢委員。
至於地方公職的選舉及任期也一併調整,以下屆直轄市長及市議員的任期屆滿日,也就是民國103年的12月25日為基準。今年底選出的縣市長任期將延長1年又5天,縣市議員及鄉鎮長延長9個月又24天,明年選出的下屆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將延長4個月又24天,但台北市里長反而因上屆延選將縮短22天任期。
~資料來源: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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