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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銀行法]利害關係人之相關刑責
甲為A 銀行控制股東,家族持股逾百分之五,惟甲本身並未於A 擔任任何職務。甲濫用其控制力掏空,致A 財務急速、顯著惡化,有破產之虞。試問: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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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中讀書,在讀書中等待..
不張揚,不言棄,不著急..默默的等待時間的到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6-25 2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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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掏空A 依銀行法負何刑事責任。
a:刑法342or335
二、甲利用親友名義向A 貸款,銀行法對此有何規範。
a:銀行法33-3,127-1
三、甲風聞 A 將被接管,遂以A 利害關係人身份,依公司法向法院聲請選任臨時管理人,企圖阻撓接管,銀行法對此有何規範。
a:銀行法44-2無任何對抗名義

四、甲風聞 A 將被接管,並追究甲責任,立即將名下財產悉數轉與妻及子女,銀行法對此有何規範。
a:銀行法-無,可依民法處理,刑355or356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6-26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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