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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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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解除權vs撤銷權
Q下列關於解除權與撤銷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二者均包括一切法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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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是一種煎熬,
成功是需要努力,
機會是不會等人,
埋怨、藉口都是自找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6-24 16:30 |
大麗絲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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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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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pinkrabbit 於 2009-06-24 16:30 發表的 解除權vs撤銷權: 到引言文
Q下列關於解除權與撤銷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二者均包括一切法律行為 B、前者限於法律所規定;後者則包含約定與法定
  C、均屬形成權 D、二者原則上不溯及既往
答案是C,可以幫我做個比較嗎?不太懂A、B在說什麼??謝謝!


A、二者均包括一切法律行為
-->民法上的撤銷有用於法律行為者,亦有用於非法律行為
    後者例如撤銷禁治產之宣告撤銷法人設立之許可撤銷地上權
    所以答案是錯的

B、前者(解除權)限於法律所規定;後者(撤銷權)則包含約定與法定
-->得撤銷之法律行為,法律均有明文規定,無明文規定得撤銷者,不得任意或類推撤銷之

     解除權則有約定解除權法定解除權(ex民法256)
     所以答案剛好相反


[ 此文章被大麗絲在2009-06-24 23:06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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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感恩惜福!
獻花 x6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6-24 17:53 |
davidd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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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依內容可分成『財產權』與『非財產權』。

權利依作用可分成,可以分為『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與『抗辯權』等四大類。

其中形成權又可以分成:承認權、撤回權、撤銷權、解除權、終止權、抵銷權與選擇權等七種。

這裡提出的解除權與撤銷權均包含在上述範圍內,另有終止權可一併討論。

先要知道三者間的差異,分類說明:

1. 撤銷權:是針對『已生效』的『法律行為』,因權利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其『溯及確定不生效力』,因此撤銷的對象是一個有效的法律行為;撤銷權行使之後,法律行為視為自始無效,溯及確定不會發生效力,民法114條第一項請參考。

2. 解除權:是針對『已生效』之『契約』,因權利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其『溯及發生清算關係』,對於已生效的契約,履行到一半,由於一方當事人違約,法律便賦予他方當事人一個解約權。他方當事人在解除契約以後,雙方溯及發生清算,之前財產上的給付與對待給付要互相返還、回復原狀,民法259條請參考。

3. 終止權:指對於『已經發生』之『契約』,因權利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其『將來』喪失其效力之權利,並沒有『溯及』,之前的有效,但以後的並不再發生效力,終止權的目的就是要維護以往既存的法律關係的有效性,民法424條請參考。

有了上述的基本概念,則您的疑問應該有了說明。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6-25 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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