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12191219 于 2009-05-19 10:21 发表的 :
我想你情形应该是赠与
如果赠与已过户依现行法律无法撤销
楼主的问题应该是赠与-->认同+1
如果赠与已过户依现行法律无法撤销
-->本案情形依现行法的确是无法撤销
依民法赠与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情形,才可以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
本案情形,似不符合下列要件,所以是无法撤销赠与的!
民法
第416条
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
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
一、对于赠与人、其配偶、直系血亲、三亲等内旁系血亲或二亲等内姻亲
,
有故意侵害之行为,依刑法有处罚之明文者。
二、对于赠与人
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者。
前项撤销权,自赠与人知有撤销原因之时起,一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赠与
人对于受赠人已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第417条
受赠人
因故意不法之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妨碍其为赠与之撤销者,
赠与
人之继承人,得撤销其赠与。但其撤销权自知有撤销原因之时起,六个月
间不行使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