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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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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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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關於刑法第19條--如何判定是無責任狀態或減輕責任狀態
我又來了~
有感於這裡高手如雲,回答比google還快10倍
所以我趕緊又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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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2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5-01 21:32 |
大麗絲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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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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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判實務上
能不能適用19條
應依醫學專家之鑑定結果判斷其生理原因
再由法院依其調查所認定之事實判斷其心理結果
加以綜合判斷後認定有沒有19條的適用
如果有,適用第一項或是第二項
不是設例三言兩語可以判斷的

但在國家考試
設例中甲喝到酩酊大醉,應該出題老師給的一個事實
可以直接涵攝到19條第一項
而且甲係於自家中,在無任何犯罪意圖之下喝醉
所以應該也沒有同條第三項之情形
則甲殺死乙應該可以依19條第一項阻卻責任而不罰 表情


感恩惜福!
獻花 x3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5-01 2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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