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366 個閱讀者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iscesGT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期貨][台灣] 期貨投資經典語錄100條
期貨投資經典語錄 -100條

1.計畫你的交易,交易你的計畫。

2.記錄交易結果,多多總結經驗。

3.不管虧損多少,都要保持旺盛的鬥志。

4.收市便休兵,回家好休息。

5.循序漸進,精益求精

6.利好便賣,利空便買,成功人士,多善此舉。

7.追漲殺跌,何懼之有?

8.苦心孤詣,深研市場。

9.市場聒噪,亂我心事。

10.要不斷培養耐心、堅韌、果斷、理智的優良品質。

11.止損要牢記,虧損可減持。

12.止損既設,萬不可悔。

13.下單止損緊跟隨。

14.莫因寂寞難耐的等待而入市。

15.避免頻繁入市。

16.虧損可以使人謙虛,盈利可以使人驕傲。失敗是成功的搖籃。

17.投機難,不在預期,而在於自我控制。成功的期貨投資從來都是艱苦的較量。"你"是成功的關鍵。

18.事前須三思,臨陣要嚴格按照計畫行事。

19.牛市三個月積聚起來的在熊市一個月便可功潰一旦。

20.絕不要讓到手的肥魚白白溜走。盈利後,當市場背離你而行,搶掉了利潤的20%,要及時撤身。

21.必須制定一套程式,必須明白你的程式,必須遵循你的程式。

22.要估計到虧損,要自然地接受虧損。死守虧損頭寸,失去的往往是一次機會-很可能是一次獲利的機會。

23.將利潤留一半給自己,不要將利潤的50%再冒險投向市場。

24.投資成功之處在於有自知之明,知道投資的輕重。

25.成功和失敗的區別不在於個人能力大小,而在於能否遵循避免錯誤的戒律。

26.交易如同擊劍,只有敏捷迅即者才能獲勝;反之只有死路一條

27.說話是銀,沉默是金。勝者從不輕易談論其成功。

28.鴻圖巨制,夢想成真。很少有人將目標定的太高。你想什麼什麼就是你。

29.接受失敗等於向成功邁出了一步。

30.失手過嗎?馬上忘掉它!得手過嗎?更快忘掉吧!不要讓自我和貪婪擠兌掉清晰的思維和艱苦的工作。

31.過去屬於死神。當一扇門關上的時候,另一扇門打開了。更大的機會總是潛藏在打開的一扇門中。

32.交易者最大的秘決就是要服從市場的意志。市場是真理,因為市場包容和反映一切。只要他認識到了這一點,他就安全了。當他忽視了這一點,他很難有準頭,會要遭殃的。

33.進場容易出場難。

34.當市場走勢並不如願時,趁早離場。

35.頭寸龐大可以左右你的情緒。不要大筆大筆地進場。有節奏地分批入市總是一個好主意。

36.絕對不要加死碼。

37.搶頂和搶底要當心。

38.想要在期貨市場混下去,必須自信,要相信自己的判斷。

39.市場窄幅波動時,沒有必要去急切判斷市場會上行還是下跌。

40.出現虧損時,就果斷了結。這事隔夜就忘了。相反,做單錯誤而不及時抽身,不僅要錢包受損,靈魂也會受到折磨。

41.好為人師要不得。自吹自擂要不得。

42.在投機大錯中,沒有比剛剛盈利就出手,出現虧損而癡守的更糟糕了。

43.觀望也是持倉。

44.觀注市場對新事件的反應比消息本身更有意義。

45.如果你不知道你是誰,市場會因此而讓你付出更加昂貴的代價。

46.期貨市場是一個金錢世界,充斥著各種人類行為。沒有人能確知未來會發生什麼。注意:沒有人!之所以這樣,成功的投資人不會根據自己對未來的推測去做單,而是根據市場對已發事件的反應去交易。

47.除了特殊情況,要養成快速獲利了結的習慣。即使之後市場出現繼續有利於你頭寸的走勢也不要懊悔你應該感到幸運的是假如它有背於你如果出現這樣的走勢,你要想想平時早出早收,稍一遲疑,往往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投資理財、3C資訊 - 歡迎到部落格來逛逛~交流
http://piscesgt.b...t.com/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25 09:4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576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