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61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49055062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法學大意]關於97年原住民特考五等法學大意數題
5 甲擅以乙之代理人名義與善意之丙締結契約買受乙所有之物,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買賣契約於乙承認時起發生效力 (B)買賣契約於乙拒絕時起失其效力
(C)買賣契約自始不生效力 (D)丙得於乙確答是否承認前,撤回其法律行為
   ANS:D
   這題是關於無權代理的問題,請問A的敘述有甚麼問題麼,為何不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1-21 22:08 |
lucy0917381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第二題的答案可參考此網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508120901390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22 22:05 |
lucy0917381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第三題的答案可參考此網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608120405324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22 22:10 |
lucy0917381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第一題的答案可參考此網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009012210551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22 23:59 |
49055062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lucy大大您的回答

關於第五題,也就是你說的第一題的答案,我去看過了
但他回答的答案是關於''無權處分''的問題
顯然與題目不合

依據題意:
1.甲''擅以''--->所以甲無代理權
2.''乙之代理人''--->換句話說,甲不是以自己名義,而是代理人之名義
基於上述兩點,所以我覺得題目在問的是''無權代理''的問題

無權代理--->不管債權行為,物權行為而言,皆屬效力未定的狀態
所以依法條,經乙承認,始生效力。

無權處分--->甲以自己名義,跟丙訂約
所以債權行為有效,即買賣契約生效,物權行為乃效力未定。

所以根據題目,我覺得(A)的答案,也可以選
而lucy大大所提供的答案,則不符合題目

不曉得有哪位大大可以對於答案(A)為何不能選,或我的觀念哪裡有錯
予以指教,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1-23 13:12 |
yugiohchaos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對第一題也有此問題~
不了解為何a不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2-02 12:34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板主大大您好,您所言大致正確,只是如本人承認的話,依民法115,該契約是自始有效,而不是承認時起發生效力。所以A錯。
B也同上述,所以也錯。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2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06 14:34 |
李仁傑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依民法115,該契約是自始有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8 16:4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65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