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792 個閱讀者
中央氣象局》 旅遊氣象 | 一周預報 | 風景點即時影像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eochen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606 鮮花 x474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3
[景點][北基宜] "竹圍"-"紅樹林"-"淡水"的"休閒?道"!
原創文章

圖 1. 愛鄉很好,但......   
 愛鄉很好,但......

圖 2. 竹圍碼頭.可以坐船到"龍形"及"關渡".   
 竹圍碼頭.可以坐船到"龍形"及"關渡".

圖 3. 上面所寫的價格,正確嗎?   
 上面所寫的價格,正確嗎?

圖 4. 以前,政府為了讓民眾能在淡水河畔優閒地散步,沿著淡水河,建設了不少的"行人步道".   
 以前,政府為了讓民眾能在淡水河畔優閒地散步,沿著淡水河,建設了不少的"行人步道".

圖 5. 不過,並沒有嚴格禁止"腳踏車".   
 不過,並沒有嚴格禁止"腳踏車".

圖 6. 奇怪,怎地上寫著"自行車專用"!   
奇怪,怎地上寫著"自行車專用"!

圖 7. 哇! 原來,自從政府將"腳踏車休閒"列入"重點休閒"之後,一些既成的"行人步道"就直接被改成了"腳踏車道"!   
 哇! 原來,自從政府將"腳踏車休閒"列入"重點休閒"之後,一些既成的"行人步道"就直接被改成了"腳踏車道"!

圖 8. 那麼,"行人"是否還可以繼續使用這道路呢?   
 那麼,"行人"是否還可以繼續使用這道路呢?

圖 9. 圖中的兩位老先生似乎認為這"專用"是指"機車&汽車不可使用"而已!腳踏車與行人是可以並容的.   
 圖中的兩位老先生似乎認為這"專用"是指"機車&汽車不可使用"而已!腳踏車與行人是可以並容的.

圖 10. 已經到了"紅樹林".這"告示牌"是說"腳踏車不可繼續前行進入"嗎?   
 已經到了"紅樹林".這"告示牌"是說"腳踏車不可繼續前行進入"嗎?

圖 11. "腳踏車騎士"似乎不認同.   
 "腳踏車騎士"似乎不認同.

圖 12. 這裡的岔路口(往樹林)才有明顯的"腳踏車禁入"的告示牌.   
 這裡的岔路口(往樹林)才有明顯的"腳踏車禁入"的告示牌.

圖 13. 過了那木棧道後,回頭拍.這裡的"告示牌"居然畫著"腳踏車"的符號!這是表示"腳踏車專用"嗎?還是說"腳踏車可以進入"?   
 過了那木棧道後,回頭拍.這裡的"告示牌"居然畫著"腳踏車"的符號!這是表示"腳踏車專用"嗎?還是說"腳踏車可以進入"?

圖 14.

圖 15.

圖 16. 快到"淡水捷運站"時,回頭拍.這"告示牌"居然又成了"行人+腳踏車都可以"!這比較"合乎現實狀況",比圖7裡的合理.   
 快到"淡水捷運站"時,回頭拍.這"告示牌"居然又成了"行人+腳踏車都可以"!這比較"合乎現實狀況",比圖7裡的合理.



【心得分享】

沿路走來,被"告示牌"給 表情
也不知道要說這是"腳踏車道"?還是"行人步道"? 表情


[ 此文章被leochen在2008-12-07 18:17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0 (by aa) | 理由: 第一張那個不知道是誰寫的,還真好玩..



獻花 x4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8-12-05 17:33 |
wenk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9 鮮花 x45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大出遊還真注重"遊戲規則"說,一路注視著標示牌哩 表情
"腳踏車道"與"行人步道"就不用分得太清楚啦..騎車的人累了也會下來行 表情
走這段路可選傍晚時分,拍拍美麗的夕陽與雲彩......for sharing~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12-06 20:38 |
駱樵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6 鮮花 x50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沿途有幾張風景都還滿漂亮的喔



很多事情
錯過了
    就沒有了
錯過了
    就會變的
緣份也是

珍惜所愛   愛你所選擇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12-09 19:3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18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