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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19791109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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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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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兩題麻煩各位高手了~~~~
一、以下何者,非屬行政訴訟之宗旨?
(A)提昇行政效能 (B)增進司法功能
為什麼答案是(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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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核心在於:尊重
看輕別人,只會讓別人更看不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11-08 18:58 |
clark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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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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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訟權是憲法第16條賦予人民的基本權,不是促進行政機關提高其行政效能,反而是使人民於遭受行政
    機關各項程序之違法,有救濟途徑。
二、行政執行法第九條(對執行行為聲明異議)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
    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前項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認其無理由
    者,應於十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三十日內決定之。
  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但執行機關因必要情形,得依職權或申請停
    止之。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08-11-10 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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