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83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準國考生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其他]為何國考區會出現大陸人士?
只是好奇~自從新聞報導說大陸人~可以跑來考我國的公務員後~

好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改變自己的一生,需要多大的勇氣??

答案是.....無解!!!

但是,改變他人的一生~卻只需要一瞬間!!!!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10-13 13:44 |
uod76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4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可能是大陸地區的國考部隊準備來攻占台灣的公職了

各位台灣地區的國考生大家準備迎戰吧~~~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10-19 23:45 |
lfu700215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2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考試法第七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

至少尚未修法之前...針對公務人員考試 還不至於有大陸人來考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10-20 00:20 |
血翼邪凰~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新聞上應該是說開放考証照吧

不過話說回來

考試法第七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

中華民國到底有沒有包含大陸地區誠為一大問題
原憲法第四條 中華民國國土依其固有之疆域

而修憲後的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乃然依其固有疆域,唯應經立院及自由地區選舉人公民投票。

然而自由地區選舉人至今未針對領土實施公民投票
蓋中華民國領土仍為其   依其固有疆域。

至於固有疆域指的是那裡?????
就連大法官都不願碰這個問題了。


當然 實務很明顯中華民國對內陸是沒關轄權的
不過立憲當初的固有疆域是有包含內陸的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20 01:23 |
血翼邪凰~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重點忘了打...............

倘內陸及蒙古是中華民國之一部份,則內陸及蒙古人當符合
考試法第七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

並且亦不生雙重國籍之疑慮,蓋中華民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並不互相承認為國家

不過結論是 實務上他們還是不能考就是了.......................
然後其實我認為學學簡體字不錯啦 對上課抄筆記也很有幫助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20 01:30 |
AITY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血翼邪凰~於2008-10-20 01:30發表的 :
重點忘了打...............

倘內陸及蒙古是中華民國之一部份,則內陸及蒙古人當符合
考試法第七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

並且亦不生雙重國籍之疑慮,蓋中華民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並不互相承認為國家

不過結論是 實務上他們還是不能考就是了.......................
然後其實我認為學學簡體字不錯啦 對上課抄筆記也很有幫助喔

法律是隨人解釋的,
尤其現在是 神之 馬騜 掌權,什麼都可以變
看看當初紅杉軍,他的解釋是如何讓人吐血..
自然溢出!!因此無法可管???
真是""他,馬的""


    前途光明
            沒有出路

                      ----玻璃窗裡的蒼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20 03:02 |
準國考生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是啊~現在是一黨獨大,行政+司法+立法..

要怎樣改~他們就怎樣改~

那管憲法或是法律~.....

畢竟~對他們而言~憲法=他們訂的吧!

違法的事~他們也做的不少!




改變自己的一生,需要多大的勇氣??

答案是.....無解!!!

但是,改變他人的一生~卻只需要一瞬間!!!!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10-20 14:37 |
wolffox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總之, 就是最好能儘快考上,不然除了加考英文之外,還會有大陸人來搶飯碗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8-10-21 12:5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333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