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944 個閱讀者
 
<<   1   2  下頁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huiglb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鮮花 x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1
[轉貼][其他] USB 3.0 預計在 2009 年底上市
【轉貼網址】 http://news.mydrivers.c...14303.htm

大家日常接觸最多的PC外設接口莫過於USB了。8年前,USB 2.0(USB Hi-Speed)將USB接口傳輸速度從12Mbps大幅提升到480Mbps。現在,Intel正在率領一眾業內廠商開發下一代的USB 3.0標準,也叫做USB Superspeed,速度有望再次提高10倍。

今年早些時候,有消息稱由於Intel拒絕向其他廠商開放USB 3.0標準細節,AMD、NVIDIA等有實力的企業威脅將另外開發一套獨立的USB 3.0標準。而就在上週,Intel終於向業界免費公佈了USB 3.0主控制器規範,此舉應當能夠平息其他廠商的質疑。USB 3.0在成為業界公認標準的道路上掃清了最大障礙。

既然USB 3.0不出意外的話,很快就會成為PC行業的通用接口標準,作為發燒友的你,肯定不能對它一無所知。下面就對應著電纜實物,為您總結USB 3.0標準的「使用須知」:

›› 向下兼容

和USB 1.1升級到USB 2.0一樣,新的USB 3.0接口和電纜的物理特性是向下兼容的。當然,只要設備、接口和導線中有一個不支持USB 3.0標準,就無法實現Superspeed的超高速,但至少把USB 3.0電纜插在2.0接口上可以放心不會爆炸。兼容的關鍵在於USB 3.0的接口設計。USB 2.0接口共有4條線路,其中兩條對應數據輸入輸出,另外兩條分別是供電和地線。USB 3.0在此基礎上增加了5個觸點,新觸點並排位於4個USB 2.0觸點的後方。也就是說,從USB接頭處你就能看出3.0和2.0電纜的區別。

›› 最高速度

USB 3.0的最高傳輸速度是4.8Gbps,10倍於USB 2.0的480Mbps。根據Intel的官方說法,使用USB 3.0可以在70秒內傳輸一部27GB的高清電影,而使用USB 2.0需要15分鍾以上。當然,這樣的速度需要存儲設備的支持,未來的固態硬盤或許能夠從USB 3.0的高帶寬得到好處,而傳統硬盤可能完全跟不上USB 3.0的速度。另外,Windows系統也必須安裝新的Mass Storage Device驅動來支持新USB標準。

›› 雙向傳輸

USB 2.0的輸入輸出線路無法實現同時工作,即輸入信號時無法輸出。而在USB 3.0增加的5條線路中,兩條為數據輸出,兩條數據輸入,並且這四條線路可以實現雙向同時傳輸。在諸如手機同步信息或數據備份時,這樣的雙向傳輸模式會大大提高速度。

›› 高供電能力

USB 3.0不僅有更高的速度,還能夠提供更強的電力。當今市場上有大量的數碼產品需要通過USB接口充電,研發者於是提高了USB 3.0的供電能力,從100mA大幅提高到900mA左右。這意味著移動硬盤將很少再用到額外供電,無源USB-Hub也能夠連接更多的設備。

›› 高能效

USB 3.0引入了能效更高的供電協議標準,放棄了設備輪詢模式,轉而採用中斷模式。通俗地說,在USB 2.0模式下,即使連接的USB處於非活動或待機狀態下,USB總線控制器仍然需要定期檢查該設備是否需要傳輸數據。而在USB 3.0模式下,設備待機時可完全切斷USB連接,需要恢復時會自行向控制器發送一個中斷信號,告知控制器開始數據傳輸。當然,USB 3.0仍然向下兼容USB 2.0模式。

目前,USB 3.0標準已經完成了90%左右,預計今年第四季度就會全部完成。在本月下旬的IDF上,Intel就會詳細介紹該標準,估計在09年底10年初我們就能夠看到USB 3.0產品出現在市場上。

據所知消息,USB 3.0 可能不會向下相容 USB 1.1。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8-31 10:51 |
abc54380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非常的期待~~USB是大家常常用掉的
提升速度不但可以減少大家的時間,還可以有效利用時間
非常好~~希望趕快上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08-09-02 13:21 |
veaaa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usb3.0是2.0的十倍耶!
聽了就令人期待!


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

                Ryan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9-17 16:20 |
golive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的老NB還是USB1.1,
新桌機也還沒下落,
接著就看到USB3.0
到時候主機板不知道要不要也跟著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1-10 10:02 |
pcyua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鮮花 x11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哇....USB3.0的速度這麼快, 相差10倍!!
看了就叫人期待, 速度快追上硬碟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1-13 19:33 |
rama9liu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有3.0就不必用eSATA了~2.0太慢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12-21 20:54 |
liaoch122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規格很吸引人.但是等到普及時大概又要換裝新主機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2-23 11:17 |
calvin987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3 鮮花 x27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3.0 3.0 3.0~~~~快出吧!!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固網公司 | Posted:2009-01-24 12:25 |
cchent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還要那麼久才上市
好期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25 18:30 |
va520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USB 3.0的做法是在2.0的接頭裡面再加上五個光纖(銅製)接觸點,
當作3.0的傳輸介面,所以是都會向下相容的,
目前市面上未有產品出現,且速度還只做在300多MB左右,
離真正規格定義的速度,還有需要克服的空間。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28 20:01 |

<<   1   2  下頁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13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