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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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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法緒
97年初等考法緒
甲為某公司會計,因業務關係,經常去銀行提領鉅款,甲發生重大財務危機,乙鼓勵甲挪用銀行提領的鉅款,
並獻計謊報遭搶,甲依計而為.問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
A.甲為業務侵占的正犯.乙沒有業務上的身分.為普通侵占教唆犯
B.甲為業務侵占的正犯.乙雖無業務上的身分.仍為業務侵占的教唆犯
C.甲為業務侵占的正犯.乙為業務侵占的間接正犯
D.甲乙均為業務侵占的共同正犯

答案是B


95年高普考法緒
甲是一間公司出納,其母乙因股票套牢,慫恿甲將公款暫時挪用,供乙償還銀行貸款,下列關於甲乙兩人犯罪的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成立普通侵占罪的共同正犯
B.甲成立業務侵占罪的正犯.乙成立普通侵占罪的正犯
C.甲成立業務侵占罪的正犯.乙不成立犯罪
D.甲乙成立業務侵占的共同正犯

答案是D


請各位大大幫我解答.95年高普考法緒~是因為甲的母親乙動用了這筆錢.所以也成為正犯嗎??那又如何分辨普通教唆犯或業務教唆犯?
普通正犯或業務侵占正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8-08-26 21:57 |
can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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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初等考法緒
甲為某公司會計,因業務關係,經常去銀行提領鉅款,甲發生重大財務危機,乙鼓勵甲挪用銀行提領的鉅款,
並獻計謊報遭搶,甲依計而為.問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
A.甲為業務侵占的正犯.乙沒有業務上的身分.為普通侵占教唆犯
B.甲為業務侵占的正犯.乙雖無業務上的身分.仍為業務侵占的教唆犯
C.甲為業務侵占的正犯.乙為業務侵占的間接正犯
D.甲乙均為業務侵占的共同正犯

答案是B       (因為共犯從屬性,刑法29,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所以甲為教唆犯的身分,
              教唆乙犯下業務侵占罪,則甲該當業務侵占罪的教唆犯)


關於第二題共同正犯的觀念是犯意之聯絡與行為之分擔
但是就行為之分擔部分(我不確定是否所指為銷贓部分?)
所以不敢給你正確答案

至於你說的普通教唆或業務教唆犯
其實並沒有這麼分(普通跟業務之分只布於身分犯,有這個身分才會該當,例如:不是會計人員而挪用公款,錢不經手於他,他可能是搶或偷,那一定不會該當侵占的,要有那個身分才會該當)
而是分為未遂教唆,教唆未遂

你所謂的普通正犯或業務侵占正犯
也犯了同樣的迷思
二人以上的行為人,去做犯罪行為
做了搶奪或偷竊,則二人該當前述行為的共同正犯
沒有所謂普不普通之分

有個考古題適合來解說身分犯的觀念

甲為酒廠的會計人員,趁著午休搬走一箱酒,試問甲該當何罪?
乙為酒廠的倉管人員,趁著午休搬走一箱酒,試問乙該當何罪?

甲為偷竊罪,乙則為業務侵占罪(因甲對酒沒有管領力,酒不歸他管的意思)


不曉得這樣說明,你明白嗎?有說錯的地方,還請各位大大指教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10-07 11:02 |
ben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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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大的分享!!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2-02 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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