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資訊】活動網址:
http://www.tycg....org/截止收件: 8月3日
個人評等:
★★【比賽詳情】簡章
一、 宗旨:
為慶祝桃園縣蓮花季成立十年、以捕捉桃園蓮花之美,農村人文景觀建設成果,以推廣蓮花季之遊憩據點及人文風情之美,特舉辦本攝影活動。
二、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觀音鄉農會、新屋鄉農會、喬鴻科技(股)公司
四、 協辦單位: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五、 贊助單位:廣達文教基金會
六、 拍攝主題: 以拍攝2008桃園蓮花季系列活動及觀音鄉、新屋鄉蓮花生態、農村人文景觀為主。
七、 報名地點時間:一律採現場報名
1. 活動主會場(觀音鄉新華路與金華路交叉口):97年7月5日至8月3日每週六、日上午10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
八、 收件地點時間:同報名地點、時間當場交檔,為求公平其餘時間地點不收件。
九、 作品攝影時間:中華民國97年7月5日起至97年8月3日止。
十、 作品規格:由參賽者自行挑選彩色數位影像(檔案)兩張。
高階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6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依相機所記錄規格,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做影像合成、修改。
十一、 得獎通知:主辦單位於9月10日前,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人,並公佈於2008桃園蓮花季網站。
十二、 頒獎日期地點:97年10月4日(星期六)於觀音鄉逸福農場(觀音鄉廣福村7鄰10之42號。
十二、獎勵辦法:每人限得一獎,不得重覆。
金牌 一 名 獨得獎金壹萬元正(含稅)及獎牌乙面。
銀牌 一 名 獨得獎金捌仟元正(含稅)及獎牌乙面。
銅牌 一 名 獨得獎金伍仟元正(含稅)及獎牌乙面。
佳作 十 名 各得獎金壹仟元及獎牌乙面。
入選三十名 各得獎金伍佰元及獎牌乙面。
報名參賽且已繳交作品者於收件處可參加摸彩、每日限50名贈送蓮花季精美紀念品乙份。
十三、附 則
※ 得獎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使用權利,不另給酬。未得獎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刪除,作品一律不退件。
※ 參加本攝影活動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而修訂之。
※ 如獲佳作以上之名次須照片描述30~50字。
※ 本次參加作品均以當日報名、攝影、繳交作品為原則、恕不接受補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