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用『消費意識』
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我們進入了一個瘋狂的消費主義時代。
我們要儘可能地多,且儘可能地快速,消費和業績成為我們的快樂之鑰。
我們對自己說﹕只要有汽車、房子、彩色電視和一個好工作,我們就算過關了﹔如果我的這些東西能比隔壁那傢伙的更新、更好,或能謀到一個名號更響的差事,可就成就傲人了。
我們的英雄是那些擁有最多的人,所有的目光都凝聚在事物上,人生的目標不再是生活,而是『擁有』和『完成』。
無可避免地,『消費意識』把我們通通變成了延誤快樂的高手。
延誤快樂的意思就是﹕相信『為了要快樂,必須要有某些先決條件才行』﹔你想像自己﹕『等到……之後,我一定會更快樂。』
我們相信在擁有某種經驗、或某種財富、或某種地位之後,我們就會快樂,而在這之前,快樂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們努力工作,或任時間流逝,然後終有一天,我們所期待的快樂源頭就會降臨。
我們完成學業、減肥、創業或買房子,然後欣喜地等待快樂的到來——同時大失所望﹔我們或許會覺得滿足,卻不快樂。
這樣的過程會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覆。『沒錯,我知道我曾說只要當上經理,我一定會很快樂﹔可是我現在才發現,真正能讓我快樂的,是當老闆。』於是我們再一次把快樂順延到下個目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