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9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我真的姓朱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0 鮮花 x6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釋字第 636 號
解釋爭點:檢肅流氓條例部分條文違憲?

 解釋文:檢肅流氓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條第三款關於敲詐勒索、強迫買賣及其幕後操縱行為之
     規定,同條第四款關於經營、操縱職業性賭場,私設娼館,引誘或強逼良家婦女為娼,為賭場、
     娼館之保鏢或恃強為人逼討債務行為之規定,第六條第一項關於情節重大之規定,皆與法律明
     確性原則無違。第二條第三款關於霸佔地盤、白吃白喝與要挾滋事行為之規定,雖非受規範者
     難以理解,惟其適用範圍,仍有未盡明確之處,相關機關應斟酌社會生活型態之變遷等因素檢
     討修正之。第二條第三款關於欺壓善良之規定,以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03 08:38 |
symble123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鮮花 x20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分享囉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2-03 22:31 |
a9311025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分享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2-26 15:35 |
06110606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10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分享唷~~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5-10 19:3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09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