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chaodetest於2008-01-09 14:09發表的 :
看了問題及上面幾位大大的看法,小弟有幾點不同的看法,茲述如下,如果有錯或是有不同意見,歡迎提出來指教,讓我能多學一些﹗
首先:
1.依消保法第19條,你是可以退貨的,而且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所以你說的〝要退不讓你退〞,你根本不用理他,退就是了﹗而退貨的方法有2種,第1種,直接退回商品。第2種,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而對方刁難說不能退,管他﹗因為消保法規定〝無須任何理由〞皆可於7日內退貨,所以如果對方說一大推不能退的理由,你只要說,老子不想買了﹗哈哈~
2.消保法的規定是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並不一定要用存證信函啦。不過你用存證信函代表慎重,也表達你退貨的決心。
3.這裡開始跟上面幾位大大的看法略有不同,首先,買家經過上面退貨的表示後,退貨就是解除買賣契約,而解除權是形成權,意思就是不需要對方的回應,單方的意思表示即可產生法律效果。所以一旦你為退貨的意思表示之後,當初的買賣契約就被解除了,既然解除了,那個物品就不是你所有了,而是當初賣方所有,而你們雙方都負有一個義務,就是回復原狀,請參考民法第259條:
.......
你真的是太厲害了...
希望你能看的到我的回覆
首先,一開始是消基會告訴我物品不要先寄還回去。
因為有的公司收貨後不認帳,所以我才沒返還
不過當初公司說不退我..是用電話說的,沒有錄音
其次,我有收到一封公文是消保官的複本..是說該公司因於15日內回應
但他們超過15日,
嚴格說來..他們15日後一開始回應,是說我算棄標要給負評,才退貨
但我還是繼續問要怎麼退貨,他們可能覺得負評沒嚇到我
所以,就又說我侵權...要告我
想想..原來他們根本從頭到尾沒想要退吧!
最後,他們真的嚇到我了
我很怕去侵犯他們的商標權
因為我拍賣網站上有引用他們網址..說詳細資料可參考此網站
而衣服照片也是引用他們的...但是照片我有依之前詢問過他們的方式處理
就是有把模特兒的臉切掉
所以...到底是哪侵權我還真不知ㄟ
不能引用網址說詳細參考此網站嗎?
如果真的侵犯商標權之類的
被告的話..
會受到啥處罰啊?
希望各界高手能回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