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1461 個閱讀者
 
<<   1   2   3  下頁 >>(共 3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平頭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5 鮮花 x19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法律討論] 酒駕法規又改了
以前酒精濃度的標準值是:0.25
但現在已經改為:0.125
比以前足足少了一半;
而且副駕駛連帶處法罰新台幣:6000~12000元
各位以後喝酒要多注意了。


[ 此文章被平頭在2008-02-25 07:13重新編輯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固網公司 | Posted:2007-10-12 22:27 |
JK-LIN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創作大師獎 貼圖大師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創作大師獎-2
頭銜:人生無常之珍惜所有人生無常之珍惜所有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興趣嗜好, 寵物園地
推文 x161 鮮花 x50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最好是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7-10-12 22:44 |
bpoqd1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JK-LIN於2007-10-12 22:44發表的 :
最好是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是阿...能安全回家最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12 23:56 |
yamili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最好不要喝酒開車!!
喝酒就要坐計程車!!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10-13 00:54 |
平頭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5 鮮花 x19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yamili於2007-10-13 00:54發表的 :
最好不要喝酒開車!!
喝酒就要坐計程車!!

可是有時候是喜宴,
或者公司聚餐、尾牙、升遷,
大家都有喝時,
那車子都放在那邊,
全部都坐計程車回家,
一下之間有那麼多計程車嗎?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10-14 02:40 |
erica20999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1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還好我都是坐小黃

安全第一

生命可貴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10-15 23:15 |
胡說八道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9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最好越嚴格越好,能嚇阻酒後駕車最有效的是重罰和低標準,
這樣才不會害別人受酒駕者連累。


天上星多月難明
地上人多心難平
是非曲折終有論
善惡到頭須現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17 22:41 |
SaintChris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7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個只是草案吧...並沒聽說已經三讀通過,而且現行法的規定也仍如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28 18:45 |
jianwei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酒醉肇事不只是毀了自己而是毀了2各家庭,影響甚大!!!開車出去喝酒前要三思回家的路0 0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03 11:20 |
me9595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平頭於2007-10-14 02:40發表的 :
...................
或者公司聚餐、尾牙、升遷,
大家都有喝時,
那車子都放在那邊,
全部都坐計程車回家,
一下之間有那麼多計程車.......

沒看到小黃滿街跑嗎? 表情

差不多與私家車 2:3
=========================

最好將酒駕罰到爆,沒錢的做勞動服務 3個月 表情

大概就沒人敢酒駕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03 11:41 |

<<   1   2   3  下頁 >>(共 3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453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