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1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m30186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鮮花 x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不動產][台灣] 地價稅好好規劃 可省4倍稅金!
地價稅好好規劃 可省4倍稅金!
更新日期:2007/09/03 16:51 記者:本報訊
擁有兩棟以上住宅的民眾注意了!除了自己所居住的自用住宅外,倘所擁有的第二棟房子是給已成年的直系親屬居住,並已辦妥戶籍登記,同樣可享有千分之二的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稅率,也就是說稅負可減輕4倍之多。

台北縣政府稅捐處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只有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和未成年受扶養的親屬,才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且以一處住宅為限。但也有例外情形,如果房子是供已成年的子女或供直系親屬居住時,就不會受到一處的限制。

稅捐處指出,目前房地產景氣熱絡,投資房地產是常見理財之道,經常可見夫妻兩人擁有二棟以上的房子,雖然稅法規定夫妻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只能有一處,但只要其他住宅,是供給已成年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等直系親屬設籍居住,又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地價稅就可以同時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不過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請給我花以示鼓厲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局域網對方和您在同一內部網 | Posted:2007-09-04 07:2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130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