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150 个阅读者
 
<<   1   2  下页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ear1128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6 鲜花 x15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哈啦] 电影院『禁带外食』违法?
大大们~ 昨天有看新闻吗?
戏院『禁带外食』违反公平交易法~ 可能要禁止的样子~
大大们~ 是采什么样的态度呢?

的确啦~ 戏院限带影城自家的贩售的食物是有点贵~
举凡饮料啦~ 爆米花啦~ 的确是贵了点~

小弟是很喜欢看电影~
不过最大的转戾点~ 在于读书时国文老师的一席话~

他说『吃爆米花』很不尊重电影~ 跟同间的观影人~
还有『字幕一出就离场』更是国内赏影的陋习~

造成后来的我~ 看电影仅喝饮料(不过女朋友喜欢吃爆米花~ 我阻止不了)
我家的小朋友也因我影响~ 会较同年龄的朋友~
比较『尊重』电影~ 也喜欢看一些较具『深度』的电影~
遇到比较有『难度』的电影~ 我们也会在片尾曲时讨论与交换心得~
正如师者所言~『配乐』也是电影的一部份~ 可以在电影结束后将你的情绪在拉回剧情里~
沉淀情绪~ 消化剧情~

尊重电影~ 也尊重旁人~
如果影院开放外食进场~ 我想电影看到一半~ 飘来『咸酥鸡』的味道是铁定会发生的~
虽然饮食的的确确是个人自由~ 但各位看倌进场院~
我希望大家真正在咀嚼的~ 是精神的食粮~

电影演到正热泪~ 悬疑惊悚~
隔壁在啃『鸡排』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20 (by vivien0213) | 理由: 不错的话题.发文奖励



一盏离愁烛影我,一壶漂泊难入喉
水逝东流岁月过,酒暖回忆思念瘦
琵琶一曲东风破,古道旧风绕琴愁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8-24 15:22 |
兽性回归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个人有不同的见解,电影也分很多种型态

小弟不是专家,说的比较浅显一点

有的电影是以票房收入为主、有的电影是以表现某些意念为主

当然不同的电影有不同的观赏群(消费族群)

可以打个比方说,有些电影是路边摊,有些电影是西餐厅

在路边摊用餐的族群,可能要求的只是一顿温饱,口味基本上OK就行(一般娱乐电影)

在西餐厅用餐的族群,可能要求的就是气氛,除了对环境的讲究,消费场所的格调也占了重要因素(艺术电影)

观赏喜剧电影的人可能只是把电影当作一种生活上的调剂,抒解一下平常的一些积压情绪,不代表他们的水准不够

重要的是自己的心态,在该尊重别人的场所,表现出适当的尊重,这才是最重要的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 (by vivien0213) | 理由: 用心回文奖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广东 | Posted:2007-08-24 15:57 |
garlic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创作大师奖 社区建设奖 创作大师奖-2
头衔:^^                 ^^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数位造型
推文 x235 鲜花 x102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现在才知道戏院有禁带外食这条规定.怎么人人都一包烤鱿鱼哩.... 表情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8-24 16:09 |
bear1128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6 鲜花 x15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兽性回归于2007-08-24 15:57发表的 :
个人有不同的见解,电影也分很多种型态

小弟不是专家,说的比较浅显一点

有的电影是以票房收入为主、有的电影是以表现某些意念为主
.......

的确~ 饮不饮食无关于人的等级~

以『云门舞集』为例~ 舞台演出禁止拍照~
小弟也并不自认~ 自己赏影等级有多高尚~
可是『开放外食』进场~ 的确是『向下沉沦』....

再加上大部分人都是『有苦难言、暗干心内』的人情心态上~
谁来制止啊?

就像以小弟看电影经历来看~
10场~ 有4场进场一定要先说这一句话~

『不好意思~ 你坐到我的位子了』

如果『陋习』不改~ 又无法规禁止~ 以后基本的观影空间将会是空谈~


一盏离愁烛影我,一壶漂泊难入喉
水逝东流岁月过,酒暖回忆思念瘦
琵琶一曲东风破,古道旧风绕琴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8-24 16:13 |
阿哲~~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1 鲜花 x2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可以带外食?! 表情
那最好 表情
电影院的东西贵死人了
钱欠你A的喔 表情
看电影时带一罐茶里王
和卡迪那进去~
既然解除了,就改带便当吧 表情
哈哈哈哈哈哈


想到什么 写什么

我的网志   欢迎指教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7-08-24 18:08 |
fred1998 葫芦墩家族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6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较高档的电影院才会有 "禁带外食" 吧
其实 "禁带外食" 也算是一种尊重一起看电脑的人, 避免整间电影院充满了奇奇怪怪的味道
让味道统一 (只有爆米花的味道 表情)

如果这条规则改掉, 那么现在愿意花钱去那些电影院的人
可能又会少掉一大半了
因为有许多的二轮电影院, 里面是不禁止吃任何东西的, 还可以带着便当, 然后在电影院中从这个厅赶场到另一个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08-24 23:05 |
elvis100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本来就不可以禁了
提供得餐点不但贵
而且样式少
还不如自己从外面带进去吃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25 07:52 |
meifen294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5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说归说,做归做
大伙还不是我行我素
戏院『禁带外食』违反公平交易法,也对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08-25 11:08 |
vaiogt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对于禁带外食,我觉得如果戏院可以提供多样而且价格合理的产品,还蛮ok的

可是现在的戏院大多只有饮料、爆米花、热狗这类的东西,而且价格真的是比抢还划算阿==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08-25 12:57 |
wool0351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电影院不可带外食那么电应院内疚也不要卖任何的东西那才公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08-25 13:05 |

<<   1   2  下页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537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