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7/61/fzbl.html 更新日期:2007/06/17 14:20 記者:周琪霏/整理報導
一、將患肢吊高或墊高,有助於血液循環,減少腫脹及疼痛。
二、露於石膏外之手指或腳趾應經常活動,以幫助血液循環減少腫脹,並可減少關節強直及肌肉萎縮,而保持患部功能完整。
三、不可用打石膏的腳走路,除非醫師許可。
四、石膏應保持乾淨,避免潮濕。
五、石膏內的皮膚發癢,不可試著插入任何東西到石膏裏面抓癢,怕抓傷皮膚造成感染的危險性。
六、不可去除石膏內棉卷或擅自去除石膏。
七、如患肢有下列情況,應立即返回本院之急診室診治:
(1) 石膏固定的遠端指(趾)頭有極度腫脹、疼痛、蒼白、發紫或感覺持頓、麻木。
(2)石膏下皮膚起紅疹。
(3)石膏斷裂或粉碎。
(4)石膏變鬆或太緊。
(5)有任何臭味或滲出液從石膏溢出。
(6) 意識改變、呼吸困難或其他不適症狀時。
八、按醫囑定期返院門診複查。
(由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骨科 北醫骨科醫師群 提供)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yah.asp?id=456
【心得感想】記得當兵時曾受傷打鋼釘上石膏2個月才拆掉,想起那段歲月,睡覺不可翻身的痛苦,難以忘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