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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志] 討人喜歡的二十五個原則
1.長相不令人討厭。 如果長得不好,就讓自己有才氣; 如果才氣也沒有,那就總是微笑。
2.氣質是關鍵。 如果時尚學不好,寧願純樸。
3.與人握手時,可多握一會兒,真誠是寶。
4.說話的時候記得常用「我們」開頭。 不必什麼都用「我」作為主語
5.不要向朋友借錢。
6.不要強迫客人看你的家庭相冊。
7.與人搭計程車時,請搶先坐在司機旁。
8.堅持在背後說別人好話。 別擔心這好話傳不到當事人耳朵裏。
9.有人在你面前說某人壞話時,你只微笑。
10.自己開車時,不要特地停下來 和一個騎自行車或機車的同事打招呼。 人家會以為你在炫耀?
11.同事生病時,去探望他。 很自然地坐在他病床上,
然後...回家再認真洗手
12.不要把過去的事全讓人知道。
13.尊敬不喜歡你的人。
14.對事不對人; 或對事無情,對人要有情; 或做人第一,做事其次。 15.自我批評總能讓人相信,自我表揚則不然。
16.平常不要吝惜你的喝彩聲。
17.不要把別人的好,視為理所當然,要知道感恩。
18.別只講不聽,結果亂成一團,要學會聆聽。
19.尊重警衛、工友及清潔阿姨等 看似不相干卻默默幫助你的人。
20.隨時隨地不吝習你的掌聲和真誠稱讚。
21.有時要明知故問:你的鑽戒很貴吧! 有時,即使想問也不能問,比如:你多大了?
22.話多必失,人多的場合少說話。
23.把未出口的「不行」改成: 「這需要時間」、「我盡力」、「我不確定」 、「當我決定後,會給你打電話」...
24.不要期望所有人都喜歡你,那是不可能的, 讓大多數人喜歡你,就是成功的表現。
25.當然,自己要喜歡自己。 <~~~~~~~~最重要的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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