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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車禍事件
問題一
甲方開車直行疑是闖紅燈-乙方機車左轉被甲方汽車撞到-警方調閱監視器表示乙方在路口有停車再行車
但是監視器未有紅綠燈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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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7-03-10 22:15 |
SaintChris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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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不能不繳,但可以申訴...^^(有很大機會最後可以不用繳,但如果沒有申訴成功還是要繳)

Q2:30萬當然不用給,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吧...(要上法院當然也可以)
PS:這30萬是原則不用給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3-14 01:51 |
寂寞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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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萬當然是不用給...
除非鑑定結果你是完全責任
然後對方依其受傷程度、復健時間合併請求慰撫金、工作請假無薪或半薪給付良損失
然後經由訴頌你輸的話

你就得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3-14 0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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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寂寞候於2007-03-14 04:45發表的 :
30萬當然是不用給...
除非鑑定結果你是完全責任
然後對方依其受傷程度、復健時間合併請求慰撫金、工作請假無薪或半薪給付良損失
然後經由訴頌你輸的話

.......

受傷程度 基本上沒什麼大愛紙是擦傷跟扭傷 他剛退伍剛要找工作 因為車禍原因 無法應徵
這樣需要給付它的損失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3-15 08:55 |
SaintChris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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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01501000於2007-03-15 08:55發表的 :
受傷程度 基本上沒什麼大愛紙是擦傷跟扭傷 他剛退伍剛要找工作 因為車禍原因 無法應徵
這樣需要給付它的損失嗎

基本上我們損害賠償的範圍,是看對方受有損害的部份。所以這件案子中,他受損的部份為:
1.物的損害,如車子、衣服。
2.身體的損害,如受傷。(因為醫療的支出包含)
3.減少勞動力或增加之支出費用,如看護費。

所以現在有疑問是,那30萬到底是不是「3.」?!很顯然,當然不是...因為他沒有工作,並沒有因此受有損失,他失去的只是一個「可以利用時間找工作」的「利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7-03-15 1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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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於2007-03-15 18:13發表的 :


基本上我們損害賠償的範圍,是看對方受有損害的部份。所以這件案子中,他受損的部份為:
1.物的損害,如車子、衣服。
2.身體的損害,如受傷。(因為醫療的支出包含)
.......
感謝這位大大 我知道我該站在哪個立場
明白我該盡的責任 感恩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3-16 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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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於2007-03-15 18:13發表的 :


基本上我們損害賠償的範圍,是看對方受有損害的部份。所以這件案子中,他受損的部份為:
1.物的損害,如車子、衣服。
2.身體的損害,如受傷。(因為醫療的支出包含)
.......

現在和解了 請問他還會有機會找我麻煩嗎
例如:告我傷害罪
請大大為我解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3-16 21:36 |
lawman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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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們和解的內容是什麼。
有無就傷害告訴不再追究之字眼。
若有,那麼對方就不可以再提出告訴了。
告訴期間的問題可以留意。

以上拙見,僅供參酌。


緣聚緣滅,人生似雲!
事緩則圓!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3-17 15:31 |
roger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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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樓上大大同解:
有些案例中,和解金給對方,對方仍然提出告訴
因此,合約書必須書明對方同意放棄提出告訴的權利
的文件,這樣子才有保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03-18 0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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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01501000於2007-03-16 21:36發表的 :
現在和解了 請問他還會有機會找我麻煩嗎

你們是在哪裡和解的呀?!最好是能保全和解證據,畢竟和解還是有得撤銷之原因,能萬全一點是好。
(當然,樓上所言關於和解契約之內容,您自己也要注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7-03-18 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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