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田心于2007-03-1 22:50发表的 : 这个主题之前好像讨论过我想基于不伤害自己的原则上当然是义不容辞伸出援手的不过.......
下面是引用亲爱的于2007-03-1 22:54发表的 : 原则上....要分男性跟女性男性...当然是救他....不过是打119~~路过... 女性...也一样是救他....不过是抱起来往医院跑....
下面是引用依姮于2007-03-1 22:53发表的 : 没错阿之前有人因为拔刀相助却被误认为是肇祸者真是倒楣阿所以有人会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下面是引用依姮于2007-03-1 22:56发表的 : 我看阿等你还没跑到医院她已经被你弄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