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1. 根據2003年8月印行的Mazda6型錄,記載了「NCAP新車碰撞測試四顆星評價」,這項訴求,成了公平會祭出重罰的主要原因。
圖 2. Mazda6的確在NCAP撞擊測試中拿到四顆星的成績,不過氣囊不只兩顆。(圖片來源:www.euroncap.com)
圖 3. 如果本案成立,Mazda除了要付出156萬的罰鍰以外,如果消費者能舉證當初在購車時Mazda有隱瞞實情,還可以獲得賠償。
根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裁定,台灣Mazda所販售的進口車型Mazda6,以「NCAP新車碰撞測試四顆星評價」之訴求,被認定為廣告不實,並處以156萬元的罰款。
公平會表示,當時的訴求受到重視安全的消費者歡迎,不過實際上,撞擊測試獲四顆星評價的車型,與臺灣本地販售有所不同,因此裁定廣告不實。
當初在Euro NCAP拿下四顆星優異成績的Mazda6,2002年式車型標準配備了前座兩顆、側邊兩顆以及頭頸部氣囊等,共五組氣囊;2005年式車型則標準配備了前座兩顆、側邊兩顆以及側邊氣簾共六組氣囊。而Euro NCAP分別在2003年以及2005年進行二次Mazda6的撞擊測試,均給予乘客防護四顆星的成績。
公平會的決議文中指出,「於國內行銷Mazda6汽車,惟廣告中所引用之NCAP碰撞測試,受撞擊測試之車款配備,與國內銷售之車款配備,並不相同,則實際銷售車款未配備側邊氣囊及頂篷式氣囊,經碰撞測試後是否仍可達『四顆星評等』,非無疑慮。」
預知未來?測試前即以NCAP四顆星為安全訴求 此外,Mazda6遭罰的另一項理由,是Euro NCAP尚未公布測試的結果之前,Mazda Taiwan便已獲得Euro NCAP四顆星評價,做為廣告訴求。公平會表示,「經查Mazda6車款2002年9月於臺灣上市,品爵公司即開始於網站及產品型錄刊登廣告,並宣稱『NCAP新車碰撞測試四顆星評價』,惟查前開撞擊測試為2003年11月所作,則該公司於刊載Mazda6廣告時,實際上並未完成所宣稱之『NCAP新車碰撞測試四顆星評價』相關測試,該公司逕以未經測試之內容,於網站及產品刊載案關字句,亦堪認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消費者可舉證求償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因此在7月13日的第766次委員會議中決議,Mazda Taiwan所銷售的Mazda6汽車,「於網頁廣告及產品型錄刊載『NCAP新車碰撞測試四顆星評價』,就其商品之品質、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1條規定,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該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156萬元罰鍰。」
而如果消費者能夠舉證,業者在販售新車期間有故意隱匿實情的行為,根據公平法的規定,消費者最多可以要求配備差額三倍的懲罰性賠償。
各車廠未來廣告將更為謹慎
事實上,公平會的這項決議,影響相當深遠。國內各車廠未來在廣告訴求上,將更加謹慎。目前,國內所販售之各型汽車,雖然大部份都是由國外車廠所研發設計,但不論是進口或國內生產組裝,在配備方面,經常會有與國外販售車型不相仿的情況。因此,為了避免有誤導的嫌疑,在引用國外資料時,必須更為謹慎。
尤其是國產車款為主的車廠,為了符合臺灣獨特的市場環境,產品內容通常會進行大幅度更動,所製造出來的新車,與國外車型差異自然也比較大。雖然,進口車型在安全配備的更動上通常較不常見,但此次Mazda6以進口車的身份遭罰,也是此事件受到矚目的原因。
http://news.u-car.com.tw/ne...sp?nid=4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