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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分享] 大學章句
子程子曰:「大學孔氏之遺書。而初學入德之門也。於今可見古人為學次第者,獨賴此 篇之存,而論孟次之。學者必由是而學焉,則庶乎其不差矣。」
『1』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2』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
『3』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4』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姐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 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奇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 物。
『5』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 〔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6』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台是皆以□〔修〕身為本。
『7』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右經一章,蓋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其傳十章,則曾子之意,而門人記之也。舊本頗 有錯簡,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經文,別為序次如左。
第一章
『1』康誥曰,「克明德。」
『2』大甲曰,「顧□〔言是〕天之明命。」
『3』帝典曰:「克明峻德。」
『4』皆自明也。
右傳之首章,釋明明德。
第二章
『1』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2』康誥曰,「作新民。」
『3』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4』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右傳之二章,釋新民。
第三章
『1』詩雲,「邦畿千里,惟民所止。」
『2』詩雲,「緡蠻黃鳥,止於丘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 乎?」
『3』詩雲,「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 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
『4』詩雲,「瞻彼淇澳,□〔綠〕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 〔人門月〕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喧兮。」「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 磨」者,自□〔修〕也;「瑟兮□〔人門月〕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 「有斐君子,終不可喧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5』詩雲,「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 以沒世不忘也。
右傳之三章,釋止於至善。
第四章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 知本。
右傳之四章,釋本末。
第五章
『1』此謂知本。
『2』此謂知之至也。
右傳之五章,蓋釋格物致知之義,而今亡矣。□〔閒〕嘗竊取程子之意,以補之曰: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至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 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 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 眾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第六章
『1』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 也。
『2』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左為手右為合廾〕 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 慎其獨也。
『3』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
『4』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故君子必誠其意。
右傳之六章,釋誠意。
第七章
『1』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楚〕,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 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
『2』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3』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右傳之七章,釋正心□〔修〕身。
第八章
『1』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 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 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
『2』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
『3』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右傳之八章,釋□〔修〕身齊家。
第九章
『1』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 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也。
『2』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 也。
『3』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 一言僨事,一人定國。
『4』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 民不從。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怒而能喻諸人 者,未之有也。
『5』故治國在齊其家。
『6』詩雲,「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於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 國人。
『7』詩雲,「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後可以教國人。
『8』詩雲,「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也。
『9』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右傳之九章,釋齊家治國。
第十章
『1』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 不倍。是以君子有□〔上為豐刀下為糸〕矩之道也。『2』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 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 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上為豐刀下為糸〕矩之道。
『3』詩雲:「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 母。
『4』詩雲:「節彼南山,維石□□〔嚴嚴〕。赫赫師尹,民具爾瞻。」有國者不可以 不慎。辟則為天下□〔謬:人旁〕矣。
『5』詩雲,「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儀監於殷,峻命不易。」道德眾,則得國;失 眾,則失國。
『6』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 用。
『7』德者本也。財者末也。
『8』外本內末,爭民施奪。
『9』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
『10』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11』康誥曰,「惟命不於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
『12』楚書曰,「楚國無以為寶;惟善以為寶。」
『13』舅犯曰,「亡人,無以為寶;仁親以為寶。」
『14』秦誓曰,「若有一個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 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實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 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娼疾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通,實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 民,亦曰殆哉。
『15』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此謂唯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
『16』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
『17』好人之所惡,惡人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上為艸中為巛下為田〕必逮夫 身。
『18』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
『19』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
『20』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
『21』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未有府庫財,非其財 者也。
『22』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 〔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U+5BD5〔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 義為利也。
『23』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善之,小人之使為國家,□〔上為艸中 為巛下為田〕害U+7ADD〔並〕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 義為利也。
右傳之十章,釋治國平天下。
凡傳十章:前四章統論綱領指趣;後六章細論條目工夫。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 乃誠身之本,在初學;尤為當務之急。讀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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