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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1991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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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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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求助] 公幹人, 有犯啥麼罪嗎?
如果我現在分常討厭1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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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4-08 17:50 |
火海飛舞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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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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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場合 有第三人証 凡涉及不當言論指責(非事實陳述)他人 即涉及毀謗罪


[glow=255(寬度),red(顏色),1(邊界)]美的視覺 是我極欲留下的渴望 [/glow]
[glow=255(寬度),red(顏色),1(邊界)]攝影是我的興趣 歡迎切磋指教 [/glow]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4-09 00:07 |
SaintChris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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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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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比較有機會構成公然侮辱啦...看你到底說了什麼~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4-09 00:56 |
pop_pop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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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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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可以放在心裏

叫大家都不要去理他,究竟如何叫,說了什麼話,可能影響到對方的聲譽,涉及刑法上妨害名譽罪章的侮辱跟誹謗罪
及民法上侵權行為,言多必失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4-09 17:05 |
rt8001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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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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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火海飛舞於2006-04-9 00:07發表的 :
公開場合 有第三人証 凡涉及不當言論指責(非事實陳述)他人 即涉及毀謗罪
若無不當言論僅唆使他人不理會當事人是不構成犯罪的!


點下面的連結就是對我最大的回饋,並不花你半毛錢
http://bbs.mychat.to/index.php?u=200012
請支持小弟開版(有關社區管理或社區生活上的相關問題回覆)
http://bbs.mychat.to/read.php?tid=595610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01-22 06:45 |
【祥哥哥】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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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副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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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他,並不對那個當事人做出影響到任何的傷害...所以不構成罪,若硬要說...


(1)公幹人的公幹罪...
(2)自我陶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7-01-27 1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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