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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wwwdj4於2006-04-4 11:11發表的 : 你的朋友1老闆?2員工?3好朋友?.......
下面是引用newman2783於2006-04-4 13:23發表的 : 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被當人頭來逃漏稅 事實無所得 或萬塊的工資他可以報到10幾萬虛報. 造成當事人困擾 撿附相關文件 請原處分機關 查對更正
下面是引用loce36於2006-04-6 02:12發表的 : 但是問題是他們報的是9A執行業務92.2002的稅.不知道是什麼所得.也不知道是多少的免稅額.而且他們也沒有任何的證據說我們跟他們領了這些薪資.我們沒簽字蓋章說我們影了薪水.那這算不算被當人頭來報稅?若是這樣我們要檢附什麼文件去跟稅捐稽徵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