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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dj4
2006-04-04 11:11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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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朋友
1老闆? 2員工? 3好朋友? 這句--[因為工作是以他的名義接的] 還是你朋友也開公司 有點看不懂 這個因該要離清楚才好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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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man2783
2006-04-04 13:23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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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被當人頭來逃漏稅 事實無所得 或萬塊的工資他可以報到10幾萬虛報. 造成當事人困擾 撿附相關文件 請原處分機關 查對更正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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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e36
2006-04-04 13:43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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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wwwdj4於2006-04-4 11:11發表的 :我的朋友是員工.老闆是老闆.老闆以個人名義接的工作把所得都算在員工頭上.就是說他等於逃漏稅了.而且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也惡意未給.硬要員工簽薪資切結書而且是空白的才肯給支票而不給現金.你說這種人可不可惡.真不知道該拿他怎麼辦才好!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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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e36
2006-04-04 13:53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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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newman2783於2006-04-4 13:23發表的 :但是我們這裡沒有任何的文件怎麼辦.而這是臨時性工作.我們也不是該家公司的員工.工資市他跟接這工作的老闆算.而不市直接拿給我們.我們只有每場拿幾百塊而已.這該怎麼辦.?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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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zi9901
2006-04-05 01:00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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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復查吧
證據及理由依您的情形不能具體說明... 因為收入是領現金的話舉證相對就比較困難了 得從接工作的業務所得收入去著手 所以請得您們自行發揮了 另外 這還牽涉到偽造私文書以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老闆有刑責) 就我們事務所辦案件的方法.. 我會先提刑事訴訟 然後把刑事訴訟的東西列成復查證物請稅捐稽徵處去進行勾稽 不過10幾萬收入的稅額頂多6.7千 這樣有點太過大費周章...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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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e36
2006-04-06 02:12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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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問題是他們報的是9A執行業務92.2002的稅.不知道是什麼所得.也不知道是多少的免稅額.而且他們也沒有任何的證據說我們跟他們領了這些薪資.我們沒簽字蓋章說我們影了薪水.那這算不算被當人頭來報稅?若是這樣我們要檢附什麼文件去跟稅捐稽徵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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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man2783
2006-04-07 17:16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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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loce36於2006-04-6 02:12發表的 :首先確實確認自己工作性質所得為何? 如果收到扣繳憑證 查覺扣繳單位非你所知悉之公司 有可能借用你人頭來報稅? 若是這樣檢附扣繳憑證 扣繳單 書面申請查對更正即可 虛報漏稅 涉及偽造文書 又讓你受到困擾 非常不應該 x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