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055 个阅读者
中央气象局》 旅游气象 | 一周预报 | 风景点即时影像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3370623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 鲜花 x1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高屏] 梅开眼笑 桃源乡邀客上山

图 1.

图 2.



图1.南横梅山地区的梅花盛开,美不胜收。




【2005/12/28 民生报】

南横的梅花开了,高雄县桃源乡公所将于12月31日起举办「2005梅开眼笑赏梅系列活动」,为期2个星期,并有旅行业者针对不同族群推出赏梅套装行程,民众上山赏梅之余,还可深入布农族部落,享用梅花大餐。

高雄县桃源乡梅子产量全省居冠,尤其每当冬日时分,乡内梅山等地区满山遍野的梅花绽放,远山梅花丛聚,美不胜收,宛如白雪覆盖山头,是冬日游憩的好去处。

「2005梅开眼笑赏梅系列活动」将于12月31日在高雄县桃源乡梅山口梅山游客服务中心前广场正式展开,活动持续到明年元月8日。赏梅活动将由提倡健身的「百万聚乐步」健行揭开序幕,并有带大专学生体验梅兰部落优质文化的部落游学、发挥创意的「画梅传情」绘画比赛、中之关古道巡礼等等,非常丰富。

桃源乡公所并表示,今年将延续办理梅树认养活动,及「梅来腌趣」、「李上网来」亲子采梅、采李活动,将桃源乡的产业与观光活动相结合。

旅行业者配合推出多种套装游程,如「赏梅赏樱泡汤一日游」顺道前往新宝来泡汤,每人收费690元,「赏梅赏樱中之关古道活力健康行二日游」,走访南部横贯公路景色最美的一段,每人费用2690元。洽询电话(07)2693678。




高雄县桃源乡境内的「石山秀湖」,位在中央山脉南一段卑南主山的西侧,天气晴朗可以遥望中央山脉的小关山及关山,从藤枝经石山林道至五十四苗圃左湾上山约二十公里路程,「石山秀湖」就藏匿在石山、溪南山之间,湖水面积不大但景色优美,相当具有原始美。

台湾高山湖泊有翠峰湖、嘉明湖、七彩湖、大小鬼湖及天池,而天池在南横、福寿山农场及大雪山各有一处,这些高山湖泊中以「石山秀湖」名气较小,过去只是少数登山界朋友及林务局知道有这一处神秘湖泊,早期伐林时代的林业工人曾在附近作业,因此湖泊四周留下许多当年砍伐遗迹,许多枯木弃置在湖水里浸泡成为「石山秀湖」特殊的景观。

过去前往石山除了登山游客之外,有不少原住民或六龟一带民众也曾进入探秘,并在湖畔扎营住宿。过去因道路经常坍方无法通行,石山林道近年整修后,吉普车或四轮传动车辆可以进入到湖泊附近,提供给游客相当方便,因此前往「石山秀湖」的游客日增。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石山高度海拔二八一三公尺,溪南山海拔二六四九公尺,石山秀湖高度二千三百公尺,其实湖泊较接近溪南山,过去曾被称为「溪南池」「溪南鬼湖」,但林务局称为石山秀湖,冬季探访这一处隐密在山中的湖泊,沿路可以欣赏林务局柳杉造林林相,枫红层层的台湾掌叶枫,铁杉木及远眺中央山脉等。

这一处藏身于高山中的绝胜山水,目前仍属管制范围,仍须申请入山手续,但石山秀湖声名传开后,游客陆续进入已经无法有效禁止,因此昨天县长杨秋兴探访秀湖后,认为值得开放供游客旅游,不过,林务局未来是否同意将深山中的旅游胜地开放,仍有待观察。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5-12-28 09:49 |
dao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过年期间!全家去那游玩过!游客好多!!风景不错很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2-09 21:35 |
郭泰谷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满山片野的梅花!!!!!!!!!!!
加沿路桃花!风景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很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6-02-19 22:5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14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