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13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royhuang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保險][台灣] 轉換團險 小心空窗期
轉換團險 小心空窗期
承保業者如有變動 應注意契約銜接問題

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學生平安險等團體保險,通常是由團體對保險公司公開招標,決定承保機構。如果承保的保險公司因招標而發生變動,「前手」與「後手」保險契約條款訂定內容又不一致,保障期間及理賠作業銜接,就可能出現「空窗期」,進而引發理賠糾紛。

最近就發生一起糾紛:中國文化大學一名學生在民國92年2月因「腦動靜脈畸形破裂出血」導致殘廢,經過180天觀察鑑定後,於92年11月獲得殘廢鑑定書。但立委後來出面質疑,先後承攬學生保險的國泰人壽及中國人壽都不願理賠,立委因而要求金管會等相關單位儘速出面處理。

國泰人壽表示,該公司原承保文化大學學生團體保險(承保期間為91年8月1日至92年7月31日),但後續承接相關保險業務的中國人壽,契約條款約定的保險事故認定標準與國壽有明顯差異,因而在理賠時產生一些爭議。國泰人壽決定,將先行承擔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有空來我的部落格走走~~
http://myblog.pchome.com.tw/vinoboy/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27 22:1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2542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