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自 http://www.liberty...om.tw/第三季SBL超級籃賽委員會有重大突破,研議已久的球員月薪上限,已從原先設定的十三萬小降一萬,拍板定案為十二萬元,而且溯及既往,即陳信安、楊玉明等天價球星都受到約束。
至於轉播權利金也從去年的兩千七百五十萬,水漲船高到三千五百萬元,並由現行執行單位ESPN統籌,再與緯來、東森等有意轉播頻道協調分配。
自八月初裕隆「飛人」陳信安跳槽東森後,SBL挖角錢鬥浮出檯面,歷經近兩個月整合溝通,委員會議總算針對球員薪資上限取得共識,各隊昨天同意把最高月薪明文訂為十二萬元,最低薪則不設限,此案自十月起正式生效。
「薪資上限小組」召集人台啤代表閻家驊指出,十二萬元是評估現有市場行情後,由專業團隊計算出的合理價碼,但這只是單純薪水,並不包括廣告、代言等額外收入,如有必要,球員得公開廣告代言金額,以防止球隊「藉廣告之名,行暗盤之實。」
至於簽約金部分,暫未明定規範,委員們私下表示,不少球隊已有取消簽約金的默契,「為了避免爭議,最好不要給簽約金啦,免得大家又在這裡大做文章,再度吹皺一池春水。」
比賽主辦單位全國籃協強調,各球團應遵守最新「月薪條款」,只要違規必祭重罰,諷刺的是,會中卻未做出罰則決議,恐怕只能等到有球隊給太多被活逮,才會亡羊補牢。
事實上,各隊多在日前與球員重新簽約,其中裕隆隊曾文鼎、周士淵等主力,月薪盛傳早飆破十二萬關卡,對此恐龍代表林正明表示,球團尊重委員會決定,將重新議定球員合約,而陳信安三年一千五百萬、楊玉明一年三百萬的肥約,東森勢必也得做「技術性」調整。
【心得感想】橋了這麼久~終於橋出一個方案~~只是這個方案是好還是不好??
要一段時間看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