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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孕母擬上路 吹「外籍孕母」潮 =
資料來源:奇摩健康新聞;TVBS 新聞

未來可能要開放代理孕母,甚至沒有國籍限制!草案還沒過關,許多不孕夫婦,就已經把希望寄託在代理孕母身上,希望能幫忙傳宗接代,未來外籍孕母可能會變成一種新趨勢,甚至比外籍新娘還要多。

借腹生子可能合法化!草案中因為孕母沒有限制本國籍, 引發外籍孕母的可能性。

不限國籍,外籍孕母幫你生baby,對於有懷孕障礙的婦女,這是一線「生」機,只是草案還沒通過,醫院就接到一堆詢問電話,問題千奇百怪。

台安醫院婦產科醫師 周輝政:「不會說因為兩個黃種人的小孩,放到黑色人種或白色人種的子宮,就變成白色或是黑色,甚至是斑馬人,這是不用擔心的。」

還沒過關的草案,已經引起迴響,未來,外籍孕母恐怕比外籍新娘還要搶手!也可能成為台灣新現象!但問題又來了,究竟誰才是孩子的媽?

借腹生子,醫學上是要為不孕夫婦帶來幸福,但人性上重重關卡,恐怕很難克服,如果孕母國籍又沒有規範,到時候甚至可能涉及打國際官司,問題更大。

不孕夫妻福音 代理孕母將合法? 孕母不限國籍

代理孕母草案即將在月底出爐,爭議 10 年的代理孕母問題,終於有法可循,目前內容大致底定放寬條件,委託夫婦只要懷孕可能危及生命,就能申請,代孕媽媽也沒有國籍的限制,對很多不孕夫妻是很大的福音。

不過,爭議也很大,有學者指出,如此很有可能有商業仲介穿針引線,外勞會淪為地下孕母。

頂個大肚子,是很多不孕媽媽一輩子都無法完成的夢想,找個代理孕母,終於有法律依據。

未來,只要年滿20歲,有過生產經驗,不限國籍,都可以出借肚子,幫忙生小孩。

草案中委託夫婦的條件也放寬,不只限於沒有子宮的婦女,只要夫婦懷孕可能危及生命,在精、卵自備的前提下,就適用此法案。

代理孕母方面,沒有設限國籍,雖然採取無償精神,但可以收取懷孕的營養費用,甚至到分娩後的醫療檢查及工作損失、交通費用等。

過去地下買賣的行為檯面化,難道不會引發問題?致力推動代理孕母的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藥劑科主任陳昭姿表示,草案的立意雖好,但是擔心部分不孕夫妻鑽漏洞,再加不肖仲介商穿針引線,容易造成外籍監護工變成代孕媽媽的來源。

因此本身也是不孕媽媽的陳昭姿建議,希望政府能在代理孕母方面另立專章,配合優生保健法,以利人工生殖法完成立法,保障代理孕母的身心健康。

未來代理孕母將有法可循,只要委託雙方你情我願,但親情難割,親子認定的問題,恐怕還需要更嚴謹的討論,避免衍生更多糾紛。

人工生殖草案擬開放代孕 醫界擔心仲介漏洞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二十一日電)
一改再改的人工 生殖法草案,搖擺在是否開放代理孕母之間,最近衛生署版的草案擬同意有條件開放,且對代孕媽媽不設國籍限制。

醫界人士擔心,如果照案施行,可能會出現商業仲介,外勞淪為地下孕母。

人工生殖相關法規現在處於真空過渡期,舊有的條 例已經失效,人工生殖法則在草擬階段,最大的爭議在 於是否開放代理孕母;代理孕母公民會議的建議是代理孕母另立專章,配合優生保健法,以利人工生殖法完成立法。

衛生署新近草擬的人工生殖法草案內容,規範不孕 夫妻或懷孕有害生命的夫妻,在精、卵自備的前提下, 可委由他人代孕,代孕為有償行為,代孕媽媽必須成年 且有順產經驗,沒有國籍限制,代孕到分娩後可獲得營 養費,必要醫療檢查及工作損失、交通費用等,也由委託者負擔。

致力推動代理孕母的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藥劑科主任 陳昭姿認為,草案的立意雖好,但是擔心造成部分不孕夫妻鑽漏洞,再加不肖仲介商穿針引線,造成外籍監護工變成代孕媽媽的來源。

陳昭姿本身即因先天性子宮發育不全,友人因意外懷孕而無法屢行代孕的承諾,最後陳昭姿透過收養,圓 了擁有孩子的夢。

她說,曾有其他人願意私下代她懷孕 ,但是她都拒絕,只希望代理孕母合法化,讓不孕夫妻不必非得領養才能擁有孩子。

感想:
這真的是一個大問題。
這是台灣的傳統思想造成的結果,也是台灣特有的新現象。
孕母合法化以及代孕媽媽不設國籍限制,在台灣的國情下,一定會有不肖仲介商穿針引線,造成外籍監護工變成代孕媽媽的來源,外勞淪為地下孕母。
這樣一來,台灣原本就已經很亂的環境,又更加混亂了~
我想,真的考慮要不要移民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21 2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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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台灣就變成混血王國
就別說本土化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5-08-22 2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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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孕母只是借腹生子,將不孕夫婦的受精卵植入代理孕母的子宮裡,讓它著床。
樓上的老兄,這跟本土不本土,混血不混血沒有關係的。

倒是我認為這個法案不要設定無償比較好。
因為有哪個偉大的女人,願意冒著生命危險懷胎十月,
只為了獲得所謂營養費、必要醫療檢查、工作損失、交通費用等,
這些加起來是會有多少錢?
除非是託付者的姐妹或好朋友!

不如用法律規範…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代孕?
什麼條件可以成為代理孕母?
成功生產該付多少錢?
什麼條件下算失敗?
失敗又該付多少錢?
違法實行代孕者重罰。
把種種權利、義務、費用、條件都規範清楚,
就不用怕中間人再抽一手,
或者代理孕母良莠不齊的情事發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5-08-23 23:25 |
F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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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mychatmychat於2005-08-23 23:25發表的 :
代理孕母只是借腹生子,將不孕夫婦的受精卵植入代理孕母的子宮裡,讓它著床。
樓上的老兄,這跟本土不本土,混血不混血沒有關係的。

都說了以台灣的國情,容易給不肖仲介商發揮的舞台。
單身男卻想要孩子的話 ......................................................

法律規範的再好,不如教育教的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巴西聖保羅 | Posted:2005-08-24 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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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2樓和 3樓大大說得都對啦~
「代理孕母只是借腹生子,和本不本土沒關係」是學理上來說的沒錯~ 不考慮人類的貪婪和"淫"性~
台灣的國情,也不知是文化涵養不夠還是劣根性,反正違法的事很多不肖的商人都在做,一旦開放無國籍限制,那在台的女性外勞也大多可能會淪為地下孕母。
台灣的法律我已經失去信心了,那是政客們為保護自己的工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24 2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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