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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分享] 先「有」後婚
如果把婚姻看成談感情的目的, 太快達到目的, 也會太快進了感情的墳墓。 讓我們來談談先「有」後婚。 這種「情不自禁」的故事在全世界,在我們周圍天天都在發生。先有後婚,現在一 點也不稀奇了,到處都是。有一回我看到一個調查報告,台灣區先「有」後婚——也就 是結婚不到九個月,孩子便呱呱落地的高達百份之三十以上,希望不是我看花了眼。 先有後婚,大概有下列三種狀況: 一、一不小心有了,不得已結婚:不管性教育如何普及、保險套如何容易買到,忘 了采取措施的人每天都有。男人一時情急忘了想以後的責任,女人一時害羞忘了提醒他 「有危險」;或者各種準備都做了,但因一時不小心,還是中了獎(這是常見說辭,如 果女方想要避孕,真實發生的機率大概和中統一發票一萬元以上獎金一樣少)。在動機 論上,這是不得已,因為不得己而負責任,大學還算有責任感。 二、故意有了,然後要對方跟自己結婚:耍這種招數的,女多於男,但男方也有過 失責任。「不該相信她說不是危險期的」,是目前流行的新婚前「單身漢派對」中,准 新郎酒過三巡之後吐的真言。不管女性主義者如何聲嘶力竭的嘶喊,女人拿身體換婚約 的原始行為始終有增無減。有一次,我翻到本地女作家寫有關感情過招的書籍,就看到 有人還在光明正大的建議:騙他你有孩鬃,或先下手為強懷孕,叫他負責。事實上,現 代也有男人用這種方式讓「趾高氣揚」的女友找到嫁他的理由,拿針在保險套上刺幾個 洞啦……別笑,真的還有人這麼「天才」。從動機來看,這種逼婚方式就有點惡劣。 而許多感情事件中的第三者,卻仍不約而同地想到拿先有後婚而逼走情敵,不能不 說是現代人談感情中極不文明的舉措。他們忘了,如果把婚姻看成談感情的目的,太快 達到目的,也會太快進了感情的墳墓。在一切都措手不及的時候,感情的屋樑還沒開始 建構的時候,小生命的來臨,只會使舊問題未消、新問題來臨,被「逼」退的人大可寬 心看好戲,不必急著咒罵對方。 我一直覺得,不論男女,利用下一代來得到「幸福」,都令人心寒。 當然還有狀況三: 有了,但對方不肯跟自己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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