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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卦要旨
一、以錢代蓍法
以錢三文熏於爐上,致敬而祝曰:天何言哉,叩之即應;神之靈矣,感而遂通。今有某姓有事關心,不知休咎,罔釋厥疑,唯神唯靈,若可若否,望垂昭報。祝畢擲錢,一背為單畫"-",二背為拆畫"- -",三背為重畫"○",三字為交畫"×",自下裝上,三擲內卦成。再祝曰:某宮三象,吉凶未判,再求外卦三爻,以成一卦,以決猶疑。祝畢,複如前法再擲,合成一卦而斷吉凶。至敬至誠無不感應。
《卜筮正宗》卷之一,清王洪緒著
二、凡例
未占之前先須淨手、焚香。自將籍貫姓名默禱,所占某事云云於神前,神必示之於卦。倘隨意偶占事,同兒戲,不驗。
一卦不能占兩事。若求財而兼問名,或占終身而及家宅,不驗。
功名須要親占,代占者於用神難定耳。
買賣及出行,須指其地而占之,方可就其處之吉凶?斷。若含糊概問,不驗。
非禮非義不忠不孝之事,有乖天理,雖謁誠以占,神豈告之耶?
虔誠只在起念,若兩事同占,即非一念之誠,念既不誠,問亦何益?
卦有占遠應近,占小事而應大凶,知幾其神,不可不辨。
《筮學指要》,清吳隆譽著
三、占戒
昏德不占。凡占,須齊心洗沐,始能感格。苟或不爾,難?回應。(隨日可占,誠則必應,不拘子不問卜及六戊不占之說。此條在後。)
瀆言不占。凡卜後吉凶,悉憑爻象,毋率己意。吉處慮某,凶中求吉。再複占,致瀆先聖。
煩瑣不占。每人止卜一二事。詩曰:我龜既厭,不我告勞。易曰:再三瀆,瀆則不告。
陰邪不占。先聖有靈,但能扶正,決不當邪。
躁急不占。凡卜異樣休咎,可用避趨,卜後須從某推某,始從卦爻直斷,理必探玄,譚何庸易。
《易隱》,清曹九錫輯
按:爻辰法(即火珠林,嚴格說來是不能叫作"納甲"法的),其中的關鍵是"以錢代蓍",至於用其他手段起卦(如數位、時間等類)用爻辰法來斷,均非正宗,只宜偶一?之而已。
今人占卦,乘興而占,或持著好玩而占,態度不夠莊重,少有淨手者,更罕有焚香者,認為麻煩,動輒曰:"我心誠則靈"。要知道,這所謂的"心誠"僅是內容,而無外在的表現形式,這就不能算作是真正的心誠。我師嘗曰:"生前一口氣,死後一柱香"。不要以為這是什麼迷信或糟粕的東西,其中的奧妙,這裏不便多說。有人找卦師算卦,心裏不想付出什麼報酬或錢財,甚至從心裏也不想感謝卦師,他搖出的卦,反映出事物真正的走向沒有,是很值得懷疑的。不少卦師只求錢財計,只求方便計,姿態不高,因小失大,往往不注意以上這些,長期下去不但卦不準的時候多,而且弄得名聲不雅,是很吃虧的。
卦師往往喜歡從一卦而斷多事,以顯示自己的高妙不凡。我認為凡卦要先理出事物吉凶成敗的發展主線,至於其他雜七雜八的附帶資訊,卦中有時亦有反映,但斷卦時最好還是要頭腦清醒,主次分明,不能捨本逐末,執假失真。有人分析一個卦,要講解上半小時甚至一個小時,說得天花亂墜,頭頭是道,似乎什麼都算出來了。其實人家問卦,最主要想知道的是這卦的吉凶禍福及一點簡單的過程就夠了,實在用不著說那麼多的,更何況,言多必失,從長遠來看,是不利於自己的預測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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