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田心於2007-03-1 22:50發表的 : 這個主題之前好像討論過我想基於不傷害自己的原則上當然是義不容辭伸出援手的不過.......
下面是引用親愛的於2007-03-1 22:54發表的 : 原則上....要分男性跟女性男性...當然是救他....不過是打119~~路過... 女性...也一樣是救他....不過是抱起來往醫院跑....
下面是引用依姮於2007-03-1 22:53發表的 : 沒錯阿之前有人因為拔刀相助卻被誤認為是肇禍者真是倒楣阿所以有人會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下面是引用依姮於2007-03-1 22:56發表的 : 我看阿等你還沒跑到醫院她已經被你弄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