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往真裏修 於 2011-07-15 16:04 發表的 : [quote]下面是引用 lancesan 於 2011-07-15 15:47 發表的 : 恩,我的程度頂多在全民最大黨而已,以閣下之能,政論節目、名嘴之列,在等著你 什麼叫斷章取義 我就不多做解釋了~我結論講的明明是此例能不能跟誤想防衛等同處理你要不要往回看 「比照誤想防衛」是誰講的?
下面是引用 lancesan 於 2011-07-15 16:14 發表的 : 我問的是你說的「命令的「有無」跟命令的「違法」是二回事」這句話,請問你說這句話是在回應誰呢? 選擇性忘記、選擇性回話嗎?看來不只全民最大黨,連藍綠二黨都會歡迎你 ps.還好我有引文當備份的習慣
下面是引用 Dragon-Q 於 2011-07-15 15:59 發表的: ....................當然可以說他是誤想的一種。白話點:發動21之少有形式命令,若沒有以為命令存在的話就是誤想。再來,如何在沒有命令之下具備形式審查!?那只是從公務員的誤想中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