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危險源的監督者的人,到底能不能適用緊急避難的可能?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318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
(共 3 頁)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Dragon-Q
級別:
小有名氣
x0
x1156
分享:
▼
這邊有阿~這譬如目的性限縮!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x
0
[2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4-07 16:49 |
往真裏修
級別:
小人物
x0
x100
分享:
▲
▼
那你認為
這世上會有犧牲自己的生命來成就他人 的「特別義務」嗎?
x
0
[21 樓]
From:臺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Posted:
2011-04-11 15:17 |
Dragon-Q
級別:
小有名氣
x0
x1156
分享:
▲
▼
當然沒有阿!而且說穿了這也是一種衝突阿!所以我說
警察沒有赴死的義務!那這樣24條但書容忍義務難到有
赴死的義務~隨後認為不得主張再依據欠缺期待可能性
減輕或免除!?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x
0
[2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4-13 19:21 |
往真裏修
級別:
小人物
x0
x100
分享:
▲
▼
既然沒有這種義務
怎還有所謂「衝突」?
無義務就表示不違法了
如此 怎還有後面阻卻違法、甚至後續禁止阻卻違法的問題?
所謂擔心24條但書的文義範圍 根本是多餘的
因為規範不可能創設「以自己的生命成就他人」的義務
所謂的救護義務 必定是建立在「自身生命無虞」的前提
這表示「逃命時」 行為本身就是合法的
從義務內容解釋就能解決問題
代表24條但書的文義範圍
根本不會令特別義務人承擔過度不利
x
0
[23 樓]
From:臺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Posted:
2011-04-14 10:38 |
Dragon-Q
級別:
小有名氣
x0
x1156
分享:
▲
.........我是說沒有這犧牲自己成就是他人的合理!
所以這種義務不用負起承擔的角色~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x
0
[2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4-14 22:03 |
<<
上頁
1
2
3
>>
(共 3 頁)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87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