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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ai0913 於 2010-04-25 21:36 發表的: 到引言文
(二)甲離開乙宅之後,便到乙女停放車子的停車場
1,假設甲為詐欺罪或竊盜罪
(1)如依與罰的後行為,
會覺得,甲的目的是為偷車,而非偷鑰匙,怎麼會不論後面偷車的行為呢?
(2)如依與罰的前行為
會覺得.甲的前行為已經成立321.如果後行為為未遂,或為詐欺罪,不是會只成立輕罪嗎?
.......

(1)之部分若用此情形,你要用的是黃榮堅老師跟許玉秀老師及甘老師的見解,所謂與罰
   之前後行為乃構成要件不該當,而參與主行為之處罰
(2)之部分,先判討何謂主行為再說!這樣就知道該用未遂罪抑或既遂罪!!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25 2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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