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8940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芸淡風清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鮮花 x14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於 2010-02-15 17:23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所謂法條競合,或謂法律單數、法律單一等,是指一行為同時有數個法條可以適用,而擇其一而言。
Ex運將開車不小心撞死人,可能同時該當過失致死罪及業務過失致死罪。

偷米~煮食不罰後行為,或稱與罰後行為,並非法條競合。

數個行為,侵害同一法益,屬不罰前、後行為。


區別關鍵:1.行為數、2.法益侵害同一性(通說)

一行為→具法益侵害同一性→法條競合
    ↓
不具法益侵害同一性→想像競合


數行為→具法益侵害同一性→不罰前、後行為
    ↓
不具法益侵害同一性→實質競合

哈哈~例子舉錯了~多謝冰大的糾正^^
所以法條競合就是一行為有數法條可以適用
因為用想的,所以把動作都分開,就成了"數行為一法益"~^^
實質競合就是數罪併罰嗎?



世界的原理是缺陷,不是永恆的完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2-15 19:21 |
冰咖啡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芸淡風清 於 2010-02-15 19:21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哈哈~例子舉錯了~多謝冰大的糾正^^
所以法條競合就是一行為有數法條可以適用
因為用想的,所以把動作都分開,就成了"數行為一法益"~^^
實質競合就是數罪併罰嗎?


在競合論裡面,只要是「」行為,一定是實質競合或者是不罰前後行為;只要是「」行為,一定是法條競合或想像競合。



ps.實質競合=數罪並罰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2-15 20:39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88台非21判決寫得很好

引黃榮堅老師的見解,實務見解的佳作!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2-15 22:06 |

<< 上頁  1   2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112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